(原标题:投资者一审胜诉了! ST天成受损投资者持续征集中)
近日,投资者诉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12,以下简称“ST天成”或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由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一审判决显示法院支持了投资者要求公司赔偿投资亏损金额的诉讼请求,赔偿比例为100%,投资者胜诉。
ST天成于2018年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对公司2016年年度业绩预告与年度报告业绩披露差异进行立案调查。历时数月,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年5月31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首批ST天成股票 投资者提起的证券虚假陈述索赔诉讼案。庭审中,被告方律师抗辩,业绩预告盈利千万变脸为亏损近亿这一违规事件,不具有重大性,不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投资者方律师认为,ST天成在业绩预报中提前确认收益,但最终企业的实际收益不仅没有达到预期状态,反而与业绩预告相差甚远,此行为极其容易误导投资者进行投资,与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的受损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ST天成应赔偿因此受损的投资者。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暂定,在2017年1月26日至2017年4月24日之间买入ST天成,并在2017年4月25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天成的受损投资者都具备索赔资格。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将姓名、电话、股票名称、股票数量发送到邮箱。炜衡金融315团队已协助部分受损投资者准备好诉讼材料,近期将向管辖法院提交。目前ST天成索赔案还在有效诉讼期内,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积极参与索赔,莫失获赔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