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2018年第六次临时会议、2018年12月25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的议案》。2019年1月29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8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A、B股共4,163,9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
回购股份类别:A股,累计回购股份数量:3,612,4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4.5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3.4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5,357,637.83元(含交易费用)。
回购股份类别:B股,累计回购股份数量:551,5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最高成交价为港币2.8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港币2.1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港币1,472,536.23元(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 A 股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 1 月 29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累计成交量 28,089,810 股的 25%,即7,022,452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 B 股股份的数量均未超过 100 万股。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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