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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鹏起B:*ST鹏起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证券之星综合 2019-08-01 11: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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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朋起先生因涉丰瑞恒盛诉鹏起集团等一案,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张朋起先生被冻结的股权如果被强制过户,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上述《借款合同》签署后,原告依约向被告一鹏起集团发放借款100,000,000元,截止2019年5月,被告一鹏起集团未履行还款义务,其他被告也未履行连带清偿责任,故原告诉至法院。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朋起先生因涉丰瑞恒盛诉鹏起集团等一案,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

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已经全部被冻结。

张朋起先生被冻结的股权如果被强制过户,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ST鹏起没有为本次诉讼相关借款人提供担保。

2019年7月30日,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ST鹏起”)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司冻0730-01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北京三中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京03执保302号)等文件,获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朋起先生因涉天津丰瑞恒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丰瑞恒盛”)诉鹏起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鹏起集团”)等一案,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轮候冻结原因

北京三中院对丰瑞恒盛诉鹏起集团等一案,作出的(2019)京03民初292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相关规定,北京三中院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京03执保302号),请求协助轮候冻结被执行人张朋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2,999,169股。

案件概况:

2018年5月,原告丰瑞恒盛与被告一鹏起集团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一发放借款,借款总金额不超过100,000,000元,借款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同日,被告二深圳市前海朋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被告三北京申子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被告四张朋起、被告五宋雪云、被告六张鹏杰、被告七张玉辉均与原告签署《保证合同》,被告二、三、四、五、六、七为《借款合同》项下被告一对原告所附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借款合同》签署后,原告依约向被告一鹏起集团发放借款100,000,000元,截止2019年5月,被告一鹏起集团未履行还款义务,其他被告也未履行连带清偿责任,故原告诉至法院。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份冻结具体情况

轮候冻结机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张朋起

冻结起始日:2019年7月30日

冻结终止日:冻结期限为三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轮候冻结明细:冻结张朋起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2,999,169股。

三、本次轮候冻结后实际控制人股份冻结情况

实际控制人张朋起先生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152,999,169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多次轮候冻结,其中已质押无限售流通股152,990,000股。

四、风险提示

公司已于2018年10月13日、10月26日、11月1日、11月8日、11月9日、11月16日、11月28日、12月6日以及2019年1月8日、1月19日、3月18日、3月21日、3月26日、4月4日、5月11日、6月19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冻结和解冻情况,详见《公司关于涉及诉讼及股权冻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90)、《关于涉及诉讼及股权冻结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94)、《关于公司大股东所持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03)、《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0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06)、《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09)、《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17)、《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19)、《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5)、《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6)、《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1)、《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2)、《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涉公证债权文书执行一案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5)和《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涉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6)、《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0)、《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56)、《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7)。冻结的股权如果被强制过户,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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