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五丰公告,第二大股东高新财富于2019年6月29日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陕国投·得壹五丰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32,633,800股,占新五丰总股本的5%。每股转让价格确定为9.93元/股,标的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324,053,634元。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陕国投·得壹五丰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新五丰5%股份,高新财富持有新五丰7.96%的股份,高新财富仍为新五丰第二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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