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钢公司”)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本钢公司基于对中国经济前景的看好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计划自2019年5月10日起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以自有资金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总金额不低于1亿元,不超过2亿元,不设价格区间。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基本情况: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增持前,本钢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355,409,26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78%。
2、本钢公司在本次公告前的12个月内已披露的增持情况:
2018年6月1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告》本钢公司计划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以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增持本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现已经实施完毕,详见本公告同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
3、本钢公司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目的:基于对中国经济前景的看好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不设价格区间。
3、本次拟增持股份实施期限:自2019年5月10日起不超过6个月。
4、增持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5、资金来源:增持主体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若出现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本钢公司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并予以及时披露相关情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本钢公司如对其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将通知本公司及时披露。
4、本钢公司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
5、本公司将继续关注本钢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九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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