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业绩承压、诉讼缠身 方正科技一季报巨亏吞噬去年净利 _ 东方财富网)
业绩承压,诉讼缠身——
方正科技一季报巨亏吞噬去年净利
方正科技(600601)近日披露的一季报显示,公司前三个月净利润亏损1.57亿元,这一亏损数据将2018年全年勉强盈利5500万元的数据全部“吞噬”。需要提及的是,去年公司是在转让资产获益2.92亿元、政府补助高达0.82亿元的情况才实现盈利,其中公司还对中小投资者诉讼计提负债约0.4亿元。
索赔总额高达1.59亿
4月30日,方正科技发布2019年一季报,1至3月份公司实现营收8.91亿元,同比下滑19.37%;实现净利润-1.57亿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大。另外,公司实现净资产30.72亿元,较上年末减少4.9%。
相比2018年年报数据,今年前三个月公司净利润亏损额度已完全吞噬了去年全年的净利润。方正科技年报显示,公司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57.01亿元,同比增加11.81%;实现净利润5508.28万元,上年同期亏损8.22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251元。
记者注意到,公司2018年非主要经营业务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大,其中包括: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苏州制造100%股权,获得收益2.92亿元;出售公司持有的申万宏源和上海银行股票,获得收益0.46亿元;公司2018年收到参股公司北大方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现金分红款0.75亿元;计入2018年度损益的政府补助0.82亿元;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合计1.45亿元;对中小投资者诉讼计提预计负债约0.4亿元。
而最新披露的2019年一季报显示,截至2019年3月18日,上海金融法院共计受理公司投资者提起的诉讼915件,索赔总额为
1.59亿元。截至目前,案件尚未审结。
法院支持股民部分索赔请求
记者获悉,就在5月5日下午,上海金融法院对原告潘某等诉被告方方正科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该案是上海金融法院依照全国首个证券纠纷示范判决机制的规定,在原告投资者诉被告方正科技系列案件中依职权选定的示范案件。
上海金融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方正科技存在证券虚假陈述行为需承担民事责任,虚假陈述的实施日为2005年3月19日,揭露日为2015年11月20日,基准日为2016年1月5日。投资者在实施日到揭露日买入股票并持有至揭露日最终受到损失的,推定与虚假陈述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可以获得赔偿,部分投资者的损失或部分损失系受证券市场风险因素所致,应予扣除。
“在损失认定上,判决采纳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的损失核定意见,以第一笔有效买入后的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买入均价和投资差额,将个股均价与同期指数均值进行同步对比的方法扣除证券市场风险因素。法院判决最终支持四名原告投资者的部分索赔请求,获赔最多的一名投资者获赔金额达18万余元。”周一,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国华律师接受大众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