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建厅:菏泽取消“限售” 没备案 不代表其它市也将取消
山东菏泽18日在全国率先取消住房限售措施,包括此前对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限售。山东省住建厅房产处工作人员在19日上午向媒体表示,他们也是通过媒体的报道才了解到的情况,菏泽住建局并没有向他们进行备案,具体情况他们并不清楚,目前正在调度了解有关情况。菏泽出台这一措施,并不说明各城市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取消限售措施。
18日,山东省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菏建〔2018〕7号),通知第六条明确规定:取消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
通知称,取消《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菏政办发〔2017〕42号)中“对主城区和住房成交量高、房价稳控压力大的县区实行新购住房限制转让措施,即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产权证书至少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地居民购房限制转让时间不少于3年”的规定。由此,菏泽成为全国首个明确宣布取消住宅限售措施的城市。
山东住建厅:正在了解情况 媒 体过度解读了
菏泽取消限售一经发出便激起千层浪。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致电山东省住建厅房产处,工作人员表示,正在了解菏泽的情况,包括政策出台的原因、当地的市场情况,在弄清楚之前,没有具体的想法。他还表示,媒 体对菏泽的政策进行了过度的解读,不利于地方政府根据自身情况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