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巨额罚单再现!6家银行被罚1.56亿,这是银行业较为少见的现象。
12月7日,银保监会一次性公布10份行政处罚。这也是继今年5月之后、也是银保监会自成立以来第二次大批量公布罚单。此次被处罚的机构覆盖浙商、民生、渤海、中信、光大5家股份行,以及国有大行交行。
其中,银保监会对浙商银行罚款5550万元,主要涉及理财业务多项违规;对民生银行罚款3360万元,因贷款业务、内控、同业投资、理财等业务违规,其中2名该行职员也受到处罚;渤海银行、中信银行则因为理财业务、违规缴纳土地款等被分别罚款2530万元、228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6家被处罚的银行中,每家银行都存在理财业务违规的情况,且主要分布于投资端、销售端,也有2家银行因理财业务风险隔离不到位而被处罚。
集体涉及理财业务违规
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此次银保监会开出的10张罚单合计罚没金额达1.563亿元,其中:
浙商银行被罚5550万元;民生银行被罚3360万元,两名职员被合计罚款50万元;渤海银行、中信银行分别被罚2530万元、2280万元;光大银行被没收100万元违法所得,并处以1020万元罚款;交行被罚74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6家被处罚的银行中,每家银行都存在理财业务违规的情况,且主要分布于投资端、销售端,投资端主要体现各类违规投资行为,销售端则主要基于刚性兑付的固有观念,进行误导销售、提供保本承诺等。其中,浙商银行7条受罚的违规行为均与理财业务有关。
首先看理财投资方面的违规行为:比较分散,种类多样。譬如用于缴纳土地款、违规投资项目资本金、个人理财资金违规投资、投资本行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违规投资房地产用于缴交或置换等等。
其中,浙商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的理财资金都存在用于违规缴纳土地款的情况。而早在2016年,原银监会就明确要加强理财资金投资管理,严禁银行理财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领域,加强房地产信托业务合规经营。
其次看销售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归结为一句话就是“打破刚兑任重道远”:
其中,此次的6家被处罚银行中,浙商银行、民生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均因“为非保本理财提供保本承诺”而被处罚,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监管打破刚兑的决心。除了刚性兑付外,还有银行因销售过程中的其他行为被处罚,譬如误导销售、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合规、修改理财合同文本等。
其三是理财业务风险隔离不到位,浙商银行、民生银行、渤海银行都因此被罚。所谓风险隔离,是指银行应将理财业务与信贷业务等其他业务相分离,包括自营与代客的分离、理财产品间的分离、理财业务操作与其他业务操作的分离、理财产品与银行代销的其他机构产品相分离。
理财子公司则被认为可以实现理财业务与经营业务两者风险的真正隔离,在表外业务和表内业务间建立了一道“防火墙”,推动理财业务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已有23家银行公告披露设立理财子公司的意图,包括6家大行、9家股份行、7家城商行和1家农商行。
最后,浙商银行、渤海银行均因投资同业理财未尽职调查被罚,交通银行则因理财资金借助保险资管渠道虚增存款规模、信贷资金违规承接表外理财资产被罚。
贷款业务、同业投资违规也不少
除了普遍“中招”的理财业务外,不少银行也在贷款业务、同业投资方面出现违规,而这也是近年银保监会(原银监会)处罚的重灾区。
先看贷款违规,首当其冲的仍然是土地储备融资。其中,民生银行因“土地出让金及土地储备融资”被罚;中信银行因“自有资金融资违规缴纳土地款”被罚;交行因“违规向土地储备机构提供融资”被罚。
交行还因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不合规、并购贷款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不到位而被处罚。民生银行则因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罚,该行交通金融事业部2名职员还因直接、管理责任分别被罚30万元、20万元,并被予以警告处分。
而在同业投资方面,民生银行、光大银行都由于同业投资违规接受担保被罚,前者同业投资还违规投资房地产,后者还因为通过同业投资或贷款虚增存款规模。
此外,民生银行、渤海银行、光大银行均因“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处罚,交行的受罚违规行为中也包括“档案管理不到位”、“内控管理存在严重漏洞”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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