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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决策落地 券商或做“万亿贡献”

来源:中国证券网 2018-10-29 10:3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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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利好!券商:或将贡献超3万亿潜在资金

日前,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有券商分析认为,此次对《公司法》的修订,将便利资金充裕的上市公司加速回购,进而有效强化投资者信心;未来若以A股上市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或将贡献超3万亿元的潜在资金。

日前,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对《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有关公司股份回购的规定进行了专项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有券商分析认为,此次对《公司法》的修订,将便利资金充裕的上市公司加速回购,进而有效强化投资者信心;未来若以A股上市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或将贡献超3万亿的潜在资金。

突显三点重大意义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后,证监会在官网发文称,将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决定》,依法规范与支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行为。

证监会认为,《修改决定》进一步夯实和完善了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为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持,意义重大:

一是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修改决定》允许公司选择适当时机回购本公司股份,将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调整股权结构和管理风险的能力,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和投资价值,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有助于健全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深化金融改革。《修改决定》通过增加回购情形,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发行可转债提供股份来源,既有利于上市金融企业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的利益共同体,提高企业资本运营效益,提升投资者回报能力;也有利于增强可转债品种的便利性,拓展公司融资渠道,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完善资本市场功能,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三是有助于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完善股份回购制度,增加股份回购情形,允许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整体价值及广大中小投资者股东权益进行股份回购,有利于增厚每股净资产,夯实估值的资产基础,健全资本市场内生稳定机制,促进资本市场整体平稳运行。

证监会进一步指出,将系统梳理有关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规则,对于继续适用的要严格执行,对于《公司法》修改提出的新要求,及时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规则,进一步明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情形、程序、方式、信息披露、回购股份的持有、回购股份的转让、回购股份的注销等事项。有关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修改决定》及相关制度规则,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依法、合规实施股份回购,确保股份回购不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与此同时,证监会表示,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利用股份回购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信息披露违法、“利益输送”、“忽悠式回购”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市场秩序,发挥股份回购制度积极作用,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回购规模有望持续增长据兴业证券研究分析指出,本次对《公司法》的修订影响如下:

一、增加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形规定,使上市公司回购股份自由度更高;二、适当简化股份回购的决策程序,便于上市公司常态化回购机制的建立;三、补充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范要求,规定上市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当依照证券法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防止内部交易、操纵市场等利益输送行为。

事实上,今年来上市公司已启动了一轮回购高潮。据统计,2018年前三季度,A股上市公司的回购金额达257.5亿元,这相当于2015年~2017年三年的回购总额。

对此,某券商策略首席向火 山君(微信公众号:huoshan5188)表示,今年来上市公司回购自家股票的数量显著增加,这对稳定市场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公司法》对股票回购的进一步松绑,预计后续股票回购规模仍有上升空间。

而兴业证券则预计,此次对《公司法》的修订,将便利资金充裕的上市公司加速回购,进而有效强化投资者信心;未来若以A股上市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或将贡献超3万亿的潜在资金。

据其统计,当前A股上市公司现金及等价物占资产比重平均值达15%,远高于美股上市公司的5.8%。政策松绑之后,鼓励现金较多的公司主动回购,是形成持续回购的可行路径。

截至2018年上半年,全部A股上市公司的现金及等价物总额达26.15万亿元。假设现金持有占比超过8%的公司将超出部分用于回购,则共有2212家上市公司可进行回购,总金额达3.49万亿元。这3.49万亿元的回购金额对于46万亿总市值的A股提振效应明显。

火 山君注意到,已有一些公司对此次《公司法》修改作出了快速响应。人福医药10月28日晚公告称,“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低迷,不能合理反映公司的价值。本次《公司法》的修订,为通过股份回购方式稳定股价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基于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合理回归,公司董事长王学海提议公司尽快启动股票回购的相关程序,建议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此外,10月28日晚还有美盛文化、吉鑫科技等多家公司发布了根据此次新修订的《公司法》,董事长提议回购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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