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证券报《华北第一操盘手操盘路径曝光 凤形股份股价“雪崩”内幕起底》一文,披露了凤形股份副董事长、总经理与前董秘邓明,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的顺利实施,涉嫌投入1亿元资金,指使号称“华北第一操盘手”的李卫卫和另一名操盘手张某某拉升公司股价,不料却造成公司股价“雪崩”的事实。对此,深交所向凤形股份发去《关注函》。
7月17日晚间,凤形股份在回复上述《问询函》时称,陈维新与邓明承认与李某某、张某某进行沟通接触。同时,陈维新分四次借给了李某某、张某某人民币9600万元。对此,凤形股份表示,陈维新、邓明必须承担不可推诿的相关责任。邓明已于3月向董事会提交了辞呈,公司管理层亦建议陈维新暂停职务,拟近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处理方案。
向操盘手借款9600万元
凤形股份在回复深交所的《关注函》时表示,针对《华北第一操盘手操盘路径曝光 凤形股份股价“雪崩”内幕起底》一文内容,公司工作小组特地向文章所述当事人陈维新和邓明了解情况。陈维新及邓明陈述:其对文章部分内容知情。
公告披露,上述二人为保障公司非公开发行事宜与文章中涉及的张某某、李某某进行沟通接触;与张某某、李某某之间存在资金往来,上述资金往来为陈维新分四次借给了张某某、李某某人民币9600万元,该笔资金的来源系陈维新向其个人朋友处借款8000万元,自有资金1600万元。
不过,在承认上述事实的同时,二人否认“指使两名操盘手拉升股价”。同时,二人表示,对于“动用配资公司配资操作的具体融资、操作过程及操作结果情况”的具体情况并不知情。
凤形股份还披露,上述二人认为,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项目的主要负责人,自始至终二人的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均以为保障非公开发行顺利实施的市场化、合法化原则为出发点。在运作公司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收购雄伟精工项目过程中……从未涉及企图操纵证券市场、谋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陈维新被建议暂停职务
公告称,凤形股份自2015年6月登陆A股中小板以后,一直未利用上市公司平台从事过资本运作的事宜。为了充分发挥上市公司的资本平台优势,加快公司的发展步伐,经公司2015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2015年第八次董事会选举和聘任,陈维新当选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全权负责公司的资本运作业务。
公告进一步表示,陈维新当选后,即着手组建公司资本运作的新团队并开始谋划相关的资本运作事项。2017年4月7日,陈维新将公司原董事会秘书王振来调离了董秘岗位,同时推荐邓明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于是选聘了资本运作经验相对丰富的邓明等其他具体业务人员,重新组建了公司的资本运作团队,并在国内资本市场的前沿地带上海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并着手运作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收购雄伟精工的相关事宜。
凤形股份称,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收购雄伟精工项目的具体工作内容,以及不涉及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处置、重大投资、重大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具体工作细节及安排,均由陈维新及邓明组建的业务团队具体负责,业务团队直接向陈维新和邓明汇报工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仅仅是从决策程序上审议职权范围内的相关重大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时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不过问或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