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计入投资收益
除复杂的投资、出售关系外,雏鹰农牧2017年财报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数据也遭到质疑。
报道称,雏鹰农牧2017年半年报披露,该公司2017年上半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为4.36亿元,而2017年年报披露,2017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为5293万元,即下半年现金红利为-3.83亿元,不符合常识。
对此深交所也要求雏鹰农牧说明2017年度报告与2017年度半年度报告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是否存在巨大差异的原因。
对此雏鹰农牧表示,经核查上述差异主要是因2017年6月泽赋基金取得子基金宁波申星 4.36亿元分红款计入投资收益,此分红款来源于宁波申星投资实体汕头市东江畜牧有限公司分红。
2017年年度审计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控制的定义判断,将宁波申星及东江畜牧纳入雏鹰农牧2017年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此项分红款冲减投资成本不确认为投资收益,予以调整。年报审计时,因已经充分考虑了上述事项对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影响,并进行了审计调整,调整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合理。
将分红款计入收益的财务问题,也造成雏鹰农牧2017年四季度业绩大幅下滑。公司2017年年报被年审会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当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了否定意见,对财务报告发表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此前在6月14日对深交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中,坦诚此前将分红款计入投资收益的财报编制过失。雏鹰农牧表示,泽赋基金未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正确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收益。其中从投资标的公司河北汉唐牧业有限公司(下称:汉唐牧业)取得的9400万元分红款,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应计入投资收益。同时宁波申星上述4.36亿元分红款来源于其投资实体汕头市东江畜牧有限公司分红,宁波申星及东江畜牧应纳入雏鹰农牧2017年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也不确认为投资收益。
2017年一至四季度雏鹰农牧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1.77亿元、13.46亿元、12.12亿元、 19.63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13亿元、3.47亿元、1.88亿元、-6.03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5亿元、-3.34亿元、7.02亿元、-8.30亿元。四季度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实现的营业收入不匹配,与前三季度相比波动较大。
对此雏鹰农牧称,二季度泽赋农业取得宁波申星4.36亿元分红,宁波申星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而编制2017年年报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包括其投资的实体东江畜牧),因此此部分投资收益在第四季度被内部抵消,造成第四季度利润减少。
同理,三季度泽赋农业取得汉唐牧业9400万元分红计入投资收益,不应计入投资收益,这部分差错也在第四季度被调整,造成第四季度利润大幅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