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丰股份(002496)5月14日晚间公告,近日收到盐城市大丰区环保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环境违法一案现已审查终结,发现公司实施了相关环境违法行为,为此对公司作出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措施,包括责令公司年产1000吨联苯菊酯技改项目停止生产,合并罚款236万元等。目前公司正积极推进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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