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下称《CDR办法》)今起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工作程序,《CDR办法》征求意见期为一个月,征求意见完成后,将在进行必要修改且完成相应程序后发布实施。
上证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除《CDR办法》以外,与此相关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也正在制定过程当中,这些规范性文件作为《CDR办法》的配套细则,将在履行行业内部征求意见后同步或者稍晚于《CDR办法》发布实施。
待《CDR办法》和配套规则正式发布实施之后,企业即可以按照相应的要求进行发行CDR的申报,证监会也将启动受理相关申请的工作。
按照正常程序的时间推算,最快将在一个多月以后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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