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制度改革再破题 IPO格局迎新变化)
一季度IPO审核通过率为47.06% 未来仍将严把质量关
一季度证监会发审委共审核68家企业的首发申请,其中32家获通过,32家被否决,4家暂缓表决,通过率(不包括取消审核的公司)为47.06%。去年共审核488家企业的首发申请,其中380家获通过,通过率为77.87%。专家认为,严控拟上市企业的质量仍是监管层工作重点,防止企业“带病上市”有利于提升A股上市公司质量,IPO审核通过率可能维持在目前水平。同时,新经济企业在A股IPO尚处于起步阶段,短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多,对IPO的整体格局影响不大。
严把质量关仍是核心
数据显示,IPO终止审查企业增多,一季度共有66家企业终止审查,而去年全年终止审查企业数为175家。终止审查企业大多业绩表现不佳,尤其是净利润未达门槛。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负责人田利辉表示,发审委的审核更为全面、细致和审慎。发审委全面审核利润率、应收账款、原材料、销售渠道、关联交易、会计处理方法、内部控制、核心技术、股权问题、募投项目等多项指标,对细节更为关注。发审委认真考量企业质量、财务真实性、业务独立性、合法合规性、内部控制力、股权合适性、募投合理度,从而深入分析企业的可持续盈利能力,工作思路更为细致。发审委力禁幕后交易,严防法外开恩,杜绝违规企业过会,对于存疑问题更倾向于行使否决权力,保证上市标准的严肃性,工作方式更为审慎。
从一季度发审委对被否企业的提问来看,新时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潘向东认为,发审委更加关注企业经营的合法性、持续盈利能力、财务报表、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问题,对于新三板挂牌企业还重点关注“三类股东”问题。发审委关注企业内部合法合规问题,有助于防止资金脱实向虚。关注企业财务指标和盈利能力,可以筛选出优质企业,防止企业“带病上市”。在防风险和经济结构转型阶段,未来一段时间IPO发审仍将维持较严格的态势。
毕马威中国资本市场主管合伙人刘国贤表示,未来一段时间内,严控申请上市企业的质量仍是监管机构的工作重点,防止企业“带病上市”有助于提升A股上市公司的质量。视乎上市申请人的质量,IPO审核通过率可能会维持在目前水平。虽然监管机构针对不同企业的审核重点会有所不同,但常见的问询重点集中在收入变动的合理性、毛利的真实性、关联方交易、持续经营能力、合法合规等方面。
IPO发审面临新变化
3月30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对支持创新企业在境内发行上市作了系统制度安排。其中,市场最为关注的创新企业盈利指标问题首次得到明确:符合条件的创新企业不再适用有关盈利及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发行条件。
刘国贤认为,鉴于新经济企业在A股IPO尚处于起步阶段,且存在资金投入大、产品更新换代快等投资风险,试点阶段的上市审批可从三个方向稳中求进:一是试点阶段可仅针对市值较大的企业;二是应从多角度严格审核企业是否适合上市,将风险降至可接受范围;三是合理控制企业上市数量以及融资规模,给予发审委审核人员及投资者足够的时间熟悉新经济企业的特点。
毕马威中国资本市场咨询组合伙人刘大昌表示,鉴于政府积极推动科技和创新发展,新经济行业公司的IPO势必增加。严控IPO质量仍是监管部门的首要任务,上市申请将继续受到严格的审查。
田利辉认为,《意见》会带来发审工作的新挑战、证券市场的新格局和经济发展的新动能。新经济企业存在新行业、新模式和新路径,时常出现爆发式增长现象,不应采取通过过往历史来预测未来发展的传统思维。这要求发审部门能穿透现象看本质,能在新事物中确认报表的真实性,能通过调研分析明了企业质量和盈利前景。
潘向东认为,对新经济企业上市的支持可以提升它们在A股上市的积极性,同时鼓励优质中概股和海外上市企业回归A股,优化资本市场资源配置,但不意味着发审过程中的监管会放松,反而更应注重企业上市后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和炒作风险。事实上,发审委在操作过程中并未放松审核。以富士康IPO为例,虽然过会仅用了36天,但在此期间,发审委第一次反馈的问题多达69个,涉及发行人独立性、关联交易、财务指标等。
“对于创新企业而言,技术创新伴随着风险,有亏损很正常,但不一定说明企业质量不行。允许符合条件、未盈利的创新企业上市,将鼓励有潜力的拟IPO企业加快创新发展、提高自身质量。”潘向东认为,短期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多,对IPO整体格局的影响不大,但随着更多中小型“独角兽”企业被培养出来,同时海外企业和中概股回归A股,预计届时将有更多企业进入IPO绿色通道。
拟上市企业应苦练内功
“支持新经济企业上市是支持新经济中的达标企业及时上市,给新经济企业开通过关的优先快速通道。这不意味着允许不合格的新经济企业上市,更不意味着某些不良企业披上新经济的外衣就能上市。”田利辉认为,发审过程中严把入口关是基础,认真审视拟上市企业、及时甄别良莠是支持新经济的抓手。
田利辉建议,拟上市企业要审视自己、苦练内功、提质增效、切实达标;不要将上市视为圈钱,而是在已有的坚实基础上获得跨越式发展的动能;不要在尚未达标的情况下,过早申请、盲目申报,而应充分准备、注重细节、真实有序、全面报告。
潘向东建议,从发审委关注的问题可以看出,对发行人审慎意识有更高的要求。证监会加强了问责处罚力度,拟IPO企业需更加重视内部经营的合法合规性、申请材料真实性,同时注重对自身质量、品牌的审视,改善盈利能力和财务指标。虽然现在给新经济企业上市提供快捷通道,企业有借壳上市的机会,但无论通过什么渠道,任何企业上市后都要切实服务实体经济,提高自身质量,这才是长久立足的资本。
刘国贤建议,拟上市企业可参考过往发审委针对同行业企业IPO的问询重点,与中介机构自查是否存在相关问题。根据问题的性质及严重程度,确定下一步安排。如果存在轻微问题,可及时与中介机构商讨适当的整改措施并尽快解决,以免耽误上市进程。如果问题严重或需要较多时间整改,可考虑暂缓上市申请,待整改完成后再次申请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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