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冠智能因股东违规交易遭风险提示

来源:新三板在线 作者:陈蒙蒙 2018-03-15 09:22:4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3月13日,技冠智能(832457)因股东违规交易遭其主办券商安信证券风险提示。亿畅投资2018年3月7日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万股,股份转让后持股比例其与周怡合计持股比例由74.41%变更为75.66%。

(原标题:技冠智能因股东违规交易遭风险提示)

3月13日,技冠智能(832457)因股东违规交易遭其主办券商安信证券风险提示。

安信证券在对公司持续督导的过程中发现,截止2018年3月6日收盘后,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周怡持有公司1040万股,持股比例为52%;宁波亿畅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亿畅投资”持有公司448.1万股,持股比例为22.41%。

由于周怡持有亿畅投资30%出资份额,周怡与亿畅投资符合一致行动人的认定,周怡与亿畅投资在技冠智能中拥有的权益应当合并计算,合计持有公司1488.1万股,持股比例为74.41%。

亿畅投资2018年3月7日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万股,股份转让后持股比例其与周怡合计持股比例由74.41%变更为75.66%。

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即其拥有权益的股份每达到5%的整数倍时),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编制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报送股转系统,同时通知该公众公司;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披露后2日内,该股东不得再行买卖公司的股票。

但周怡及其一致行动人亿畅投资未能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亿畅投资又于2018年3月8日通过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增持20万股,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公开资料显示,技冠智能于2015年5月13日挂牌新三板,主营电力设备在线监测产品的设计、研发、销售、安装及后续技术服务。

(本文为新三板在线原创稿件,转载需注明出处和作者,否则视为侵权。)

关键词: 技冠智能违规交易风险提示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