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日前突然对公司应收账款等会计项目大额计提坏账准备,减值准备金额超过公司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倍。此举迅速引发监管部门关注,并向公司发出问询函,3月13日公司对问询函进行回复。
协鑫集成于2 月27 日披露《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根据公告,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50亿元,占2016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928.88%,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1亿元。其中,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49亿元。
根据公司方面披露的财务数据,协鑫集成2015年-2017年应收账款占当年收入规模比例虽有下降,但其金额规模仍呈现逐年递增态势,2017年应收账款占当期收入规模比例仍然接近50%。深交所方面要求公司结合销售情况、收入确认与信用政策、客户情况等因素,补充披露相关应收款项形成的原因和规模、以及各报告期的变化情况。
公司方面对此表示,公司于2015 年完成“上海超日”破产重整,并恢复上市,公司方面迅速介入光伏制造领域,但由于当年处于客户培育期,新增的应收账款大部分是因为客户在授信期内未能依合同约定回款而逾期,导致公司2015年应收账款比例较高。随后两年公司客户质量得到提升,并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及管理力度,但仍然存在个别客户回款不及时,账龄较长的情况,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按个别认定及账龄分析法计提了坏账准备。
对于深交所方面追问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确认的合理性和充分性,公司方面则针对坏账准备金额较大的总计7位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及坏账准备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
公司方面对客户A和B进行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4708.35万元和1181.07万元。对于客户A,公司方面表示,该客户账龄在6个月以内,但近期公司关注到其出现较大不确定性的运营风险,经单项减值测试,公司对预计可能回收困难部分按80%计提坏账。客户B账龄在1-2年,并且公司已向其提起诉讼并取得胜诉,但由于该客户的关联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的刑事诉讼案件,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笔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
对于客户C、D、E、F、G,公司方面则按账龄分析计提坏账准备。其中客户E,公司于2015年向其销售组件产品,账龄3年以上,2017 年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1498.69万元,公司已提起诉讼并取得胜诉,根据法院判决书,公司有权收取该笔应收账款的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但在尚未收回前公司按应收账款余额100%计提坏账。
针对客户C、D、F、G,公司则是于2015年至2017年期间向其销售集成包产品,账龄在1-3年不等,1-2年账龄部分按应收账款余额15%计提,2-3年账龄部分按应收账款余额50%进行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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