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乐视网大宗交易需要采取穿透式监管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皮海洲 2018-01-30 08: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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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对乐视网大宗交易需要采取穿透式监管)

在停牌长达9个月之后,乐视网终于在1月24日复牌。由于乐视危机的全面爆发,市场对于乐视网复牌后的走势并不看好。一些重仓持有乐视网股票的基金公司纷纷调低乐视网的估值,将乐视网的估值最低下调到3.91元,以转增后乐视网停牌时的15.33元计算,乐视网估值下跌近75%,约相当于复牌后13个跌停。

而乐视网复牌后的走势也确实如市场预料的那样,走出了连续跌停的走势。截至1月29日,该股已经连续走出4个“一”字跌停。

出乎投资者意料的,是乐视网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两笔大宗交易。面对乐视网复牌后的股价下跌预期,以及面对乐视网“一”字跌停的走势,持有乐视网股票的投资者想出逃都嫌腿短,哪里还有奋不顾身地杀进去接盘的呢?但股市的事情就是这么令人不可思议,乐视网复牌之后,还真有不怕死的冲进去接盘。1月24日复牌当天,乐视网股票成交了242万股,成交金额3351万元。

更加蹊跷的是,乐视网复牌后的交易中还接连出现大宗交易。如1月24日,乐视网复牌第一天,在大宗交易平台上以跌停价13.80元成交了30万股,成交金额414万元。随后,1月25日,在大宗交易平台上,乐视网以12.42元/股的跌停价成交了100万股,成交金额高达1242万元,占当日成交金额的55.52%。

乐视网才刚刚复牌,其股价的下跌也才刚刚拉开帷幕,是谁就这么迫不及待地要通过大宗交易来买进乐视网股票了?其买入股票的目的与动机是什么?这些都是令人质疑的。这其中不乏有人自买自卖,通过这种左手倒右手的方式,来吸引市场的关注,诱骗投资者进场接盘,甚至更不能排除是一种利益输送。某利益中人被关在乐视网上出不来,关联方就通过大宗交易让其平安着陆。而这种大宗交易同样可以通过“买入”的假象,来引诱投资者来接盘。

但到底是怎样的情形,公开的信息披露并不能给市场以答案,所以这就很容易误导市场、误导投资者。比如,公开的信息披露只能显示,乐视网1月24日大宗交易的信息是,卖出方:中信证券东北分公司;而买方席位是中信证券北京总部。1月25日大宗交易显示的信息是,卖出方为中泰证券宁波江东北路证券营业部,而买入方为华泰证券深圳益田路荣超商务中心营业部。交易的数量为100万股,成交金额1242万元。至于买卖双方到底是什么人,买卖双方的关系,以及买入者的目的与动机是什么,市场一无所知。因此,大宗交易这种表面化的信息披露难保不误导投资者。

正是基于目前大宗交易信息披露的表面化,以及可能由此引发的对市场、对投资者的误导,因此,从加强监管、维护正常交易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角度,有必要对大宗交易进行穿透式监管。不仅要弄清大宗交易双方的身份,更要弄清楚大宗交易双方的目的与动机。让大宗交易变得透明起来。而且,如果买入方只是“乌龙”,那么有关券商就应该对当事人进行投资者教育,让其认识到胡乱买进股票的危害性,尤其是通过大宗交易胡乱买进股票的危害性。当然,如果大宗交易确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则应对当事双方从严监管,追究其违法违规的责任。决不能让某些不法之徒,通过钻大宗交易漏洞的空子,来误导市场误导投资者。

而在对大宗交易进行穿透式监管的同时,也有必要对龙虎榜的信息披露方式加以改进。在通过龙虎榜披露某只股票的成交信息时,凡涉及大宗交易金额的,都要对大宗交易金额进行单独披露,而不是将大宗交易金额包括在成交金额之后,却不对大宗交易情况进行披露,让投资者误以为龙虎榜上的成交金额都是二级市场的成交金额。因此如果龙虎榜不对大宗交易情况进行同步披露,仅仅只是披露某只股票的成交金额,这很容易误导投资者。因此,在涉及大宗交易的问题上,龙虎榜的信息披露方式需要予以改进。

(原标题:对乐视网大宗交易需要采取穿透式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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