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讯 1月25日消息,近日吉林依华渔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依华股份 证券代码:834922)股东安艳玉、朴炳旭向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质押2074万股,用于为周长林、李炳吉、王国军、梅迎春、万志军、马金明、刘宇七人向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该笔借款实际用于偿还公司的银行贷款。
据挖贝网了解,股东安艳玉、朴炳旭向梅河口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计质押2074万股,全部为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9.25%。质押期限为2018年1月17日起至质押担保范围内的应付款项全部付清并且质押登记注销后止。
据了解,董事长、总经理安艳玉为依华股份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数(包括本次)1874万股、占总股本53.54%;董事、副总经理朴炳旭累计质押股数(包括本次)200万股、占总股本5.74%。本次股权质押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影响。若本次质押担保债权不能实现,公司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将可能发生变化。
据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依华股份处于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身的专业碳纤维钓竿及钓具生产企业。2017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742.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1%;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8.18万元,较上年同期-388.37万元,亏损程度减小。
来源链接:http://www.neeq.com.cn/disclosure/2018/2018-01-22/1516609687_278251.pdf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