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退市常态化亟待大力推进)
监管部门近日多次强调要坚决推进退市常态化。分析人士认为,要提升资本市场资源配置效率,打造高质量发展的资本市场,退市常态化亟待大力推进,有必要完善现行退市制度。
当前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需要高质量的资本市场。资本市场的资源是有限的,必须配置到最有效率的地方。因此,要推动优胜劣汰,培育高质量的上市公司,既需要把已上市的公司做优做强,也需要推动劣质公司退市常态化。
目前IPO已经常态化,但退市没有常态化。据数据统计,截至2018年1月2日,共有78只股票“披星戴帽”,被交易所实施风险警示,占上市公司总数的2.25%。2017年退市的上市公司仅欣泰电气与新 都酒店两家。与欧美等成熟资本市场6%-8%的年均退市率相比,目前我国资本市场退市率还比较低。
造成A股退市率较低的原因很多,首先是市场利益关系复杂。退市涉及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关系到地方政绩;其次,市场对借壳重组炒作充满预期,间接造成“退市难”。必须大力推进退市常态化,保证A股市场有进有出,实现市场资源更高效配置。
要实现退市常态化,有必要完善现行退市制度。例如,进一步简化退市流程,缩短退市时间;进一步丰富上市公司退市财务指标,通过引入多元化的交易指标、财务指标对上市公司进行多维度全方位考察,杜绝打擦边球、蒙混过关的情形;根据不同行业特征,考虑设置行业特色化指标。此外,继续推进自主退市进程,对主动退市的上市公司在重新上市的申请时间和流程上给予更多优惠。同时,对强制退市企业在重新上市的时间和流程上设置“紧箍咒”。
要实现退市常态化,需要强化刚性退市。刚性退市要求严格信息披露,杜绝人情“后门”,做到程序性退市,应退必退,改变行政力量对资本市场“入口”、“出口”的干扰。
作为市场基础性制度,退市制度需要市场其他方面的配合制度共同作用,才能达到市场出清的目的。要更加重视投资者利益保护,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司法救济等。在推进退市常态化过程中,应进一步完善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上市公司退市后,持股的投资者利益肯定会受损,可以考虑加强退市公司的投资者赔偿,引入集体诉讼制度,从而切实有效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实现退市常态化,不仅能使资本市场进行正常的新陈代谢,而且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质量,从源头上保护中小投资者切身利益。只有不断完善退市制度,才能真正解决退市率低等问题,退市制度改革红利才能惠及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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