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 - 证券要闻 - 正文

深交所:对贾跃亭、贾跃芳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证券之星综合 2017-12-29 20:45:5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深交所今日晚间发布公告,对乐视网股东贾跃亭、贾跃芳给予公开谴责处分。深交所指出,经查明,贾跃亭、贾跃芳违反了2014年12月6日做出的借款承诺。对于贾跃亭、贾跃芳上述违规行为及深交所给予的处分,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以下为公告全文:

关于对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贾跃亭、贾跃芳给予公开谴责处分公告

当事人:

贾跃亭,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贾跃芳,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经查明,贾跃亭、贾跃芳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4年12月6日,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收到贾跃芳出具的承诺函。贾跃芳承诺,其计划在未来一个月内,通过协议转让或者大宗交易的方式处置自己所持有的乐视网股票,将其所得全部借给乐视网作为营运资金使用。该笔借款将用于乐视网日常经营,乐视网可在规定期限内根据流动资金需要提取使用,借款期限将不低于60个月,免收利息。

2015年5月25日,乐视网收到贾跃亭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贾跃亭承诺,将其减持所得全部借给乐视网作为营运资金使用,借款将用于乐视网日常经营,乐视网可在规定期限内根据流动资金需要提取使用,借款期限将不低于60个月,免收利息。

2017年10月27日,乐视网公司董事会向贾跃亭、贾跃芳发函提醒并要求贾跃亭、贾跃芳继续履行借款承诺。11月9日,乐视网收到贾跃亭、贾跃芳的复函,复函显示贾跃亭、贾跃芳由于个人资金、债务原因已无力继续履行借款承诺,并且目前也未提出新承诺以替代原有承诺。贾跃亭、贾跃芳违反了上述借款承诺。

贾跃亭、贾跃芳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0条、第11.11.1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4条的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6.2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对贾跃亭、贾跃芳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于贾跃亭、贾跃芳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本所重申:创业板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诚信为本、规范运作,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年12月29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