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商品交易所开展苹果期货交易的批复
郑州商品交易所:
你所《关于苹果期货上市的请示》(郑商发(2017〕194号)收悉。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同意你所组织开展苹果期货交易。
你所应当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切实履行好交易、交割、结算、监查等重要环节的监管和服务职责,注意防范和妥善化解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继续做好投资者教育和舆论宣传工作,确保苹果期货的平稳推出和稳健运行。
特此批复。
中国证监会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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