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有股转持新规落地 PRE-IPO生态链迎红利)
上周末11月18日,国务院发布一项重要文件《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该文件的影响不仅仅是缓解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断加大的支付压力。
资本市场中同样有众多国有资本作为控股股东的机构受到了“国有股转持”规则改变的影响。
《实施方案》生效后,《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文,下称94号文)同时不再执行,两个文件的交替也解除了多年以来束缚在国资控股投资机构PRE-IPO业务上的枷锁。
“简单来讲,在94号文的影响下,我们这些投资机构大大减少了对拟IPO企业的投资,错过了近几年IPO退出回报的周期。新文件生效后,此前的松绑解除,近两年是IPO的大年,我们也打算开始向PRE-IPO领域倾斜。”北京一家中型券商直投公司负责人11月18日对记者表示。
94号文历史
“国有股转持”的影响已经持续了数年。所谓“国有股转持”,根据94号文的规定是指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应按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发行人部分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
正是根据这一规定,众多国资背景的投资机构所投企业一旦上市,相应的股份就将被划转。
94号文规定的国有股份转持比例计算方式具体为:“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国有股东持股数量少于应转持股份数量的,按实际持股数量转持。”
对于投资机构而言,很少有项目的直接投资比例会超过10%,因此所投项目一旦上市,所持有的股权将被全额划转。
由于目前资本市场上有很多券商的属性都是国有企业,因此其做市业务和直投业务如果有被投资的企业上市,相应也面临着划转要求。
“94号文的影响非常大,强制被划转之后,对投资机构本身来说收益削薄了。”11月20日上海一家大型券商直投部门的人士对记者表示。
94号文生效后便出现过类似的案例。国信证券旗下直投公司国信弘盛在2009年前所投资的3家企业在2010年前后上市后均发生了国有股转持的情况,按规定国信弘盛将所持有的股份划转至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这一案例也对后来者的积极性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现在国资背景的券商直投通常在企业上市前就将相关份额转出去,或者干脆不投这一类企业了。”前述券商直投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新三板作为新兴市场,也在近两年来开始受到了94号文的影响。2015年底,出现了首例因为企业IPO,做市商退出做市报价的情形。
新三板挂牌企业海容冷链(830822)在2015年底选择申报IPO,在其提交材料前夕,其做市商招商证券主动退出了对海容冷链的做市服务,而这也是2014年以来,首例做市商主动退出的做市商。
招商证券的退出同样也是受到94号文影响,如果随企业一同上市,那么招商证券所投资不足10%的股权将被悉数划转。
在这种背景下,相关机构一直在呼吁监管层制定细则豁免投资机构的划转情形。如今《实施方案》发布对国资控股的券商直投、做市商乃至是产业投资基金、国有企业PE等机构的PRE-IPO业务得到了松绑的机会。
划转节点前移
相较于94号文,《实施方案》的发布重新界定了相关投资机构国有股转持的主体和转持节点。
首先是转持主体的变化,《实施方案》中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纳入划转范围。同时,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这意味着尽管金融机构被纳入其中,但划转主体由券商直投和做市业务统一上升为金融机构本身。
其次,94号文规定的上市节点也在《实施方案》中被取消,相关机构无需担心被投对象IPO后相关股份被划转。
“以上述招商证券做市商案例为例,招商证券主体国有股的10%将会被划转,但新规中将不再对其做市业务或是直投业务进行划转,另外时间节点取消后,这些机构就无需担心上市这一时间点本身。”前述上海地区券商直投人士分析道。
毫无疑问,这对于包括券商直投和做市业务在内的国资背景投资机构PRE-IPO业务来说是巨大的利好。
“今年是IPO大年,在此之前我们只能看不能投,但现在可以改变思路抓紧这一制度红利。”前述北京地区券商直投负责人兴奋地表示。
而对于新三板做市商来说,今年以来新三板企业冲击IPO的大潮反而促成了做市商批量退出优质企业的局面,这也一度给新三板做市制度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如今,对于新三板做市商来说,即便企业选择IPO,也可以安心陪跑。而对于此前持股成本较低的做市商来说,这将成为一笔丰厚的收益。
“在此之前,国有做市商,券商直投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做市企业国有股东股权情况等作出审慎审视,结合目前相关的政策要求和国有股份转持比例计算方式,综合考虑提前退出的风险和成本,做出理性选择。现在来说,可以放心大胆的参与到拟IPO的投资中。”广证恒生一位研究员11月20日对记者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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