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1元转让惹祸
值得注意的是,在鸿禧能源的发审会上,发审委委员提到了同新三板市场相关的问题,这在此前的案例中较为少见。
发审委提出,2016年2月,发行人股东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共进行5次股权转让,合计430.00万股。请说明转让方式,受让人的基本情况、资金来源,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或利益输送等情形。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及结论。
即便是新三板拟IPO企业,在提交申请材料前有转让的情形较为正常,那么为何发审委表现出对这5笔交易涉嫌股份代持或利益输送的担忧。
鸿禧能源2015年12月31日正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而2016年2月18日公司便发布公告称将进行IPO辅导冲击A股市场,随后证监会在2016年12月23日接受了其IPO申请的材料,公司也在这一天正式停牌。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的五笔交易正是在公司挂牌新三板后到决定进行IPO辅导的这一段时间中发生的。
根据记者查阅的信息显示,鸿禧能源在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29日期间,共完成了5笔转让,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金喜和李健以及一名小股东罗海滨分别将股权转让给了自然人盛颖、庄克服、顾江妙以及一家名为杭州隆轩的公司。5笔转让合计430万股,每股定价均为16元每股。
“挂牌新三板后迅速做出IPO的决定,同时这一期间又在二级市场发生了数笔交易,从外界来看很难不怀疑这其中的‘巧合’。”一位硅谷天堂的人士11月14日和记者交流时表示。
不仅如此,发审委还对鸿禧能源挂牌前的多笔1元/股转让交易进行了询问。
公开资料显示,2012年-2013年间,鸿禧能源实际控制人之一张维鸣以1元/股的价格,分别受让龚丹红、王丽翠等人合计21.23万股。随后,他又以1元/股的价格,将自己所持有的150万股转让给罗海滨。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