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贝网讯 10月30日消息,新三板挂牌企业远东药业(871849)补发行政处罚公告称,公司近期因生产“劣药”,被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食品药监局)罚没22.87万元。
据了解,2017年8月,食品药监局对远东药业生产的三个批次的浓维磷糖浆(批号:B151132、B161029、B170122)进行检查,发现公司上述三批次“浓维磷糖浆”含量测定中维生素B1项不符合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之规定,上述三批次“浓维磷糖浆”应为劣药。
公告显示,食品药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没收远东药业该三批次药品违法所得7.62万元,并处上述三批次药品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15.24万元,罚没款共计22.87万元。
对此,远东药业表示,公司高度重视此次事件,第一时间组织生产部门和质量部门全力配合江西省食品药监局的检查工作,并按照该局的要求进行全面整改。
据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远东药业主要从事于现代中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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