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远海控及上港集团联合向东方海外提出收购要约)
7月9日晚间,中远海运集团下属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远海控”,股份代号:601919;1919.HK),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港集团”,股份代号:600018)及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简称“东方海外”,股份代号:0316.HK)今日联合公布,中远海控及上港集团将以每股港币78.67元向东方海外全体股东发出附先决条件的自愿性全面现金收购要约(简称“要约”)。假设要约获全数接纳且交易完成,中远海控将持有东方海外90.1%的股权, 上港集团则持股9.9%。
公告显示,要约有待先决条件的达成,包括取得所需的监管批准及中远海控股东批准。目前持有东方海外68.7%股份的控股股东已订立不可撤回的承诺,同意接受此次要约。
据了解,近年来全球集装箱航运公司均面临严峻挑战,并催生行业深度整合浪潮,本次交易是中远海控和东方海外把握航运业发展大型化、规模化和集约化机遇,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共同选择。东方海外为全球第七大集装箱航运公司,拥有现代化、高效能的集装箱船队,广泛的集装箱航线网络,以精湛的服务水平及经营管理表现在业内享有盛誉。中远海控下属中远海运集运与东方海外两家公司集装箱船队总运力合计将超过290万标准箱(含订单),经营船队超过400艘,同时,航线网络布局将更加完善、均衡,在全球集装箱航运业的领先地位将得到加强。
交易完成后,中远海运集运和东方海外将继续以各自的品牌提供全球集装箱运输服务,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的同时,挖掘协同效应潜力,共同实现营运效率和竞争力的进一步提升,实现长期可持续增长。两家公司均为海洋联盟的成员,并将继续在该联盟框架下合作。
中远海控董事长万敏表示:“中远海控敬重东方海外的管理团队和专业能力,认同东方海外的品牌和企业文化。中远海控致力于香港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加大投入,强化行业领导地位,为东方海外的员工提供更广阔的发展平台。”
东方海外行政总裁董立均指出:“经过多年的辛勤耕耘,东方海外拥有了目前的业务规模和行业地位。此次公布的要约是基于发掘公司未来潜力并加强公司长期行业竞争力的慎重考虑,我们相信中远海控是延续公司成功发展的最佳伙伴。”
据介绍,联合要约方承诺在交易后至少两年内继续聘用东方海外现有员工并维持现有薪酬及福利体系。除此之外,联合要约方有意保留东方海外在香港的上市地位,并将东方海外的总部及管理职能继续留在香港;中远海控将进一步发挥双方的全球网络优势,为香港的经济繁荣与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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