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地矿业绩补偿迎来曙光)
山东地矿五年前的一场重组,引发的业绩补偿纠纷余波不断。5月3日,山东地矿在互动易上表示:公司2015年业绩补偿方案已实施完毕,涉及到2014年业绩补偿的官司已被国家最高法院判决胜诉并且在5月3日公告送达期结束,不日,公司将提起执行申请。这也意味着公司一波三折的业绩补偿问题即将彻底得到解决。
2012年底时,山东地矿前身ST泰复通过向山东地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山东省地矿测绘院、北京正润、山东省国投、宝德瑞、山东地利、山东华源和褚志邦等八方定向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鲁地投资及其下属的徐楼矿业、娄烦矿业股权。购买的标的资产以铁矿生产加工为主。八方发行对象做出了业绩承诺并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当业绩不及预期时将以股份进行补偿。
在如期完成首个盈利承诺会计年度后,标的资产在2014年即出发了业绩补偿条件。由于宏观经济增速下滑,传统产业尤其是钢铁产业亏损严重,铁矿价格大幅下滑,标的资产未能完成承诺。按业绩补偿协议,八方股东应补偿股份1.01亿股。公司董事会及时采取措施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展了股份补偿工作,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全程参与。山东地矿集团、山东省地矿测绘院、北京正润、山东省国投及时履行了业绩补偿承诺。然而,宝德瑞、山东地利、山东华源等因为在二级市场减持,早在补偿义务发生之前,所持股份已不能满足补偿义务。按协议,该等股东应从二级市场买入后进行补偿,但宝德瑞、山东地利一去无踪,褚志邦股份已质押,业绩补偿方案无法得到实施。为此,山东地矿代表中小股东提起诉讼。2016年3月29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宝德瑞、山东地利、山东华源和褚志邦依法履行股份赠与义务。
山东华源对此判决不服,于2016年7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就在国家最高法审理此案之时,山东华源因民间借贷纠纷,所持的山东地矿股票被宁阳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给了自然人齐兵及池州市东方辰天贸易公司。为此,山东地矿又向宁阳县法院提出异议,但因最高法判决结果未出,宁阳县法院仍将山东华源持有的山东地矿股票进行了拍卖并过户完成。2017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山东华源上诉,维持原判。5月3日,判决结果公告送达期限结束。
标的资产2015年业绩再度触发业绩补偿条款。八方股东又须补偿3822.18万股。吸取之前教训,为了及时得到补偿股份,避免法律诉讼带来的不确定性,山东地矿具有受偿权的第二大股东安徽丰原集团提出以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方式进行补偿的议案,并于2016年5月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在实施时,由于山东华源不配合,不向登记结算机构出具放弃定向转增权利承诺函,转增方案迟迟不能实施。就在丰原集团打算再次提请召集临时股东大会放弃资本公积金定向转增方案之时,山东地矿董事会通过积极努力,多次协商,使得山东华源持有股票过户方自然人齐兵和东方辰天出具了相关承诺函。2017年4月24日,2015年度的业绩补偿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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