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监会坚决打击次新股恶意炒作)
为进一步发挥好律师事务所在证券发行中的核查把关地位作用,按照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新闻发言人张晓军4月14日表示,证监会组织开展了律师事务所从事IPO证券法律业务专项检查工作。
专项检查律所IPO项目
张晓军指出,此次检查重点核查律所及其执业律师执业是否合法合规、勤勉尽责等各项义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是否存在虚假记载等,检查内容包括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书的质量情况、律所风控的制定、律师执业利益防范等。
张晓军称,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IPO项目、律师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证监会将依法处置,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专项检查之后,证监会将向行业部门通报相关结果,所查出的违法违规律师计入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同时,也将在专项检查的结果上,逐步实现检查监督的全覆盖。
持股行权试点将扩展范围
另外,持股行权试点将扩展到全国范围,初期是在上海、广东、湖南等三个地区开展了持股行权试点。试点开展以来,中小投服累积向170余家上市公司发送了股东建议函,现场参与260余家股东大会,督促上市公司规范治理。
张晓军表示,试点工作效果显著,得到了中小投资者的肯定,为了充分发挥持股行权的作用,全面落实法律赋予的权利,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同意试点方案扩送至全国。中小投服将对侵害投资者知情权、救济权等事项实行相关权利。
张晓军指出,扩大试点将坚持普通股东的定位,确保所有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监管规定和规则,不以参与公司盈利为目的,投资者服务中心将不断完善流程,明确各项工作程序,强化信息保密等措施,严控知情范围,推动持股行权的平稳有序发展。
调查次新股恶意炒作
证监会部署2017年专项执法行动第二批16起案件,针对次新股等恶性操作,目前,相关调查工作已经全面展开,重点案件取得重要突破。
张晓军表示,今年以来,次新股短期涨幅较大,价量呈现明显异常,集聚风险,已经涉嫌操纵市场,稽查部门通过立案坚决查处次新股交易中的违法不当行为,引导股价理性回归。
具体来看,16起案件的特点分别为,一是恶意利用次新股盘面市盈率低的特点,利用多个账户快速拉抬股价,引诱个股价格暴涨暴跌;二是成批使用地域明显的账户,利用资金优势,使用拉账抬等方法炒作多只股票,团伙化特征明显;三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等利益关联方,非法操纵信息披露的内容与市场机构明暗结合、虚实结合,联手操纵公司股价,意图通过高位套现非法谋利。
张晓军指出,操纵市场人为制造交易是证监会稽查执法的重点,误导欺骗其他投资者,破坏市场投资定价功能,易积攒风险。
张晓军提醒投资者,打击新股操纵、次新股炒作离不开理性的市场环境,投资者不要盲目跟风,不要出借账户给他人使用,避免自己成为操纵行为的受害者。
另外,近日证监会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包括了3起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涉及成城股份,1宗操纵市场案,1宗内幕交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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