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嘉寓股份: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嘉寓股份7日晚间公告,公司于2017年4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4月4日晚间,公司在互动平台称“公司计划专门设立嘉寓雄安新区区域总部,迅速打造一个在公司内部综合实力最强的运营管理团队,充分利用嘉寓河北生产基地,以及公司拥有的200余项专利技术、30年的门窗幕墙领域专业经验为新区建设提供高品质、高标准的产品和服务。同时,为响应雄安新区发展高端高新产业的战略规划,公司拟将旗下智能制造企业“北京奥普科星技术有限公司”的生产研发中心落户到雄安新区。”
监管函称,公司披露的上述信息涉及对外投资事项,但未按照信息披露公告格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并尽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在雄安新区设立区域总部的可行性报告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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