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实施《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
3月17日,上交所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布,实施《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
《指引》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全面落实各市场参与主体的风险管理责任,强调债券发行人及受托管理人的核心作用;二是注重信用风险的事前事中防范化解,要求相关各方主动进行信用风险管理,持续监测、排查、预警信用风险,及时发现和尽早化解风险;三是突出以风险为导向进行分类管理,将债券分为正常类、关注类、风险类和违约类,就不同风险分类的债券做出差异化的风险管理安排;四是建立债券信用风险管理报告制度。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方便市场各方特别是债券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指引》,上交所将于近期召开受托管理人相关负责人座谈会,举办风险管理业务培训,加大宣传和组织力度,指导各市场参与人有效落实《指引》相关要求。
上交所:近期继续从严监管“高送转”
3月17日,上交所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布近期上市公司监管重点工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继续从严监管上市公司“高送转”;二是密切关注高杠杆增持和高杠杆收购;三是有序开展2016年年报事后审核问询;四是继续严惩各类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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