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易世达股东阎克伟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易世达公告,公司于2017年2月6日收到公司股东阎克伟的通知,阎克伟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以下简称:福建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7]1号)。
福建证监局决定:1、责令阎克伟改正,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对超比例持股情况进行报告和公告。2、对超比例持股未披露及限制转让期内买入股票行为给予警告。3、对超比例持股未披露及限制转让期内买入股票行为处以35万元罚款,其中对超比例持股未披露行为给予30万元罚款,对限制转让期内买入股票行为给予5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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