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嘉股份12月21日午间公告称,12月20日收到子公司长春吉星印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吉星印务收到由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时间:2016年11月1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吉星印务高新技术企业认证通过后三年内(2016年至2018 年),将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
劲嘉股份称,吉星印务2016年前三季度按2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2016年度将按15%的税率汇算企业所得税,因此本次吉星印务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事项对公司2016 年度及未来两年业绩有一定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