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音勒芬(002832)申购指南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数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股份数量为2,667万股。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61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0.37%;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57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39.63%。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本次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17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2)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5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18“纺织服装、服饰业”,截止2016年12月9日(T-3日),中证指数发布的纺织服装、服饰业(C18)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5.65倍。
(四)募集资金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2,667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按本次发行价格26.17元/股、发行新股2,667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69,795.3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 7,357.69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62,437.70万元,等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
(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6年12月14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①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于2016年12月14日(T日)9:30-15:00 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本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
②在初步询价阶段入围的配售对象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及有效报价情况”。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26.17元/股,可申购数量为初步询价中申报的入围申购量。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网下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核查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④初步询价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未参与本次网下申购,或实际申购数量明显少于本公告规定的可申购数量,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其为违约,将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披露,并报送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2)网上申购
①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6年12月14日(T日)9:15-11:30、13:00-15:00。
②2016年12月14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6 年12月12日(T-2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均可参与网上申购。所有参与本次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③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6年12月12日(T-2日)前20 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超过500股必须为500股的整数倍,且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10,500股。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10,5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④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⑤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 6 / 142 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⑥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认购缴款
①2016年12月16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的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②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6年12月16日(T+2日)公告的《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③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④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 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认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IPO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的项目
序号 | 项目 | 投资金额(万元) |
1 | 信息系统提升建设项目 | 5383.88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 |
3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52053.82 |
投资金额总计 | 62437.70 | |
超额募集资金(实际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总计) | 7357.69 | |
投资金额总计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比 | 89.46% |
前十大股东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
1 | 广东通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600000 | 2 |
2 | 广州暨南投资有限公司 | 1600000 | 2 |
3 | 谢秉政 | 44000000 | 55 |
4 | 谢挺 | 8000000 | 10 |
5 | 冯玲玲 | 4000000 | 5 |
6 | 申金冬 | 4000000 | 5 |
7 | 唐新乔 | 1600000 | 2 |
8 | 谢炳銮 | 5200000 | 6.5 |
9 | 李惠强 | 5200000 | 6.5 |
10 | 陈俊岭 | 4800000 | 6 |
合计 | 80000000 | 100 |
近三年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时间 | 2016年9月 | 2015年 | 2014年 | 2013年 |
---|---|---|---|---|
总资产(亿元) | 8.2351 | 6.8447 | 5.4575 | 4.5312 |
净资产(亿元) | 6.3230 | 5.2709 | 4.0390 | 2.9639 |
少数股东权益(万元) | - | - | - | - |
营业收入(亿元) | 6.0592 | 7.5361 | 6.4968 | 5.6728 |
净利润(亿元) | 1.05 | 1.23 | 1.08 | 0.96 |
资本公积(万元) | 3352.96 | 3352.96 | 3352.96 | 3352.96 |
未分配利润(亿元) | 4.77 | 3.72 | 2.61 | 1.65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 | - | -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 | - | - | - | - |
每股现金流(元) | 1.12 | 1.73 | 1.47 | 1.28 |
净资产收益率(%) | 18.15 | 26.46 | 30.70 | 3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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