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股东终止转让协议 宁波惠佳未能入主神开股份

来源:大众证券报 作者:朱蓉 2016-12-07 09: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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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两大自然人股东宣布减持后,又一受让方退出了股权之争。神开股份(002278)昨日公告称,公司收到自然人股东顾正、王祥伟、袁建新、高湘、顾冰的通知,其与宁波惠佳于11月30日签署了《交易终止协议书》。

6月8日,神开股份自然人股东顾正、高湘、袁建新、王祥伟、顾冰与业祥投资签订了《关于解除表决权委托的协议书》,终止此前签订的将顾正等人持有的15.004%股份对应表决权委托给业祥投资行使的约定。同日,又与宁波惠佳及业祥投资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所持的15.004%的神开股份股权转让给宁波惠佳。

值得一提的是,在2015年业祥投资入主神开股份时,顾正等人曾将其持有的前述15.004%股份质押给了业祥投资,同时将该股份的表决权全部委托给对方。因此,若顾正等人转让15.004%股权,必须和业祥投资解除质押,并解除表决权委托。

6月20日,业祥投资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定其与顾正等自然人股东签订的《关于解除表决权委托的协议书》无效。此后,业祥投资虽然于2016年9月22日向浦东法院提出撤诉申请,但自然人与宁波惠佳的转让事项也随之告吹,自然人股东也未将其名下神开股份的股票过户予宁波惠佳。

公告称,现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宁波惠佳与自然人股东经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股份转让交易。自然人股东将在约定期限内将已收到的第一期股份转让款1.4亿元全额返还至宁波惠佳指定账户。

资料显示,神开股份第一大股东为业祥投资,持股占比为13.07%,若上述转让协议生效,宁波惠佳将持股15.004%,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那么,既然业祥投资已提出撤诉,宁波惠佳为何会退出此次大股东之争?

对此,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致电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股权转让一事,由于业祥投资提起诉讼,在宁波惠佳交付了定金后便搁置。而此后股东顾正、袁建新也各自对股份进行了转让,因此此前的转让协议也无法继续。而公司目前由于股权分散,因此并无实控人。”至于股东为何转让自己持有的股份、在业祥投资9月撤诉后为何股权转让没有继续,对方表示:“股权转让是股东间的事情,公司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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