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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大跌沪指再失3200 新隐患曝光

来源:中证投资 2016-12-06 1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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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人寿回应处罚:流动性风险可控 公司整体未来三年流动性风险较小

昨日,宝能系核心成员前海人寿遭保监会处罚的消息激起千层浪。今日(12月6日)早间,前海人寿独家回应证券时报表示,公司12月5日接到保监会下发的监管函,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监管精神,逐条对照、全面梳理公司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监管要求。前海人寿表示,已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暂停万能险新业务,并安排了专项工作组负责万能险账户分拆的整改落实工作,力争在12月30日前完成。

昨日(12月5日),保监会对前海人寿监管函的主要内容为:1、停止万能险新业务;2、三个月内禁止申报新的产品。同时,前海人寿、恒大人寿等6家公司互联网渠道保险业务被叫停。

前海人寿认为流动性风险可控

前海人寿表示,公司的流动性风险较小。其称,截至三季度末,公司的流动性指标(综合流动比率和流动性覆盖率)保持在合理安全的范围,具备较强的抵御流动性风险的能力;公司使用现金流压力测试的方法对公司未来三年的现金流进行了评估,综合现金流压力测试结果和流动性指标来看,未来各期现金流均为净流入,资产流入有较强的持续性,且公司会根据预期可能出现的集中退保及赔付情况,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公司整体未来三年的流动性风险较小。

前海人寿日前发布的偿付能力报告显示,第3季度,前海人寿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43.93%,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76.72%。资料显示,第1季度,前海人寿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7.58%,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70.7%;第2季度,前海人寿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43.68%,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77.41%。

根据中国保监会相关规定,保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即符合偿付能力监管要求。由此看来,前海人寿今年前三个季度的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监管要求,偿付能力较为充足。

同时,前海人寿称,公司接到保监会下发的监管函后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监管精神,逐条对照、全渠道全面梳理公司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监管要求。

前海人寿称,已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全面暂行万能险新业务,并安排了专项工作组负责万能险账户分拆的整改落实工作,力争在12月30日前完成。

前海人寿表示,自成立以来,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践行“新国十条”要求,主动调整业务结构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保监会提出“保险姓保”后,我司进一步加大发展风险保障型与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2016年11月,我司已全面部署2017年开门红工作,明确了产品结构以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产品为主。

前海人寿表示将以此为契机,加快业务结构转型,坚持“保险姓保”,大力推动风险保障型与长期储蓄型保险产品的发展,继续秉承“一经握手、终生相伴”的客户服务原则,真诚回馈客户、回馈合作伙伴、回馈国家、回馈社会。

严监管成常态

其实,监管层对保险资金一直较为重视。

据了解,2016年以来,为规范万能险业务发展,落实“保险姓保”的政策理念,保监会密集出台了《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6〕2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6〕76号)和《关于强化人身保险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保监寿险〔2016〕199号)等多项规定,对万能险的规模、经营管理等进行了限制和规范。对中短存续期业务超标的两家公司下发监管函,采取了停止银保渠道趸交业务的监管措施;累计对27家中短存续期业务规模大、占比高的公司下发了风险提示函,要求公司严格控制中短存续期业务规模;针对互联网保险领域万能险产品存在销售误导、结算利率恶性竞争等问题,保监会先后叫停了前海人寿、恒大人寿等6家公司的互联网渠道保险业务。

5~8月,保监会组织7个保监局对万能险业务量较大,特别是中短存续期产品占比较高的前海人寿、恒大人寿等9家公司开展了万能险专项检查,并对发现问题的公司下发了监管函。日前,前海人寿上报了整改情况报告,但未对检查发现的万能险管理问题整改到位。据此,保监会果断采取停止其开展万能险新业务的监管措施。同时,也将根据其他公司的整改情况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监管层的领导们也屡屡对保险资金发声。

日前,刘士余在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上慷慨陈词,语气激昂,词锋锐利,穿插以“荒淫无度”、“妖精”、“害人精”、“野蛮人”、“强盗”等词汇。

刘士余对台下一众基金公司及相关资产管理人说,“我希望资产管理人,不当奢淫无度的土豪、不做兴风作浪的妖精、不做坑民害民的害人精。最近一段时间,资本市场发生了一系列不太正常的现象,你有钱,举牌、要约收购上市公司是可以的,作为对一些治理结构不完善的公司的挑战,这有积极作用。”“但是,你用来路不当的钱从事杠杆收购,行为上从门口的陌生人变成野蛮人,最后变成行业的强盗,这是不可以的。这是在挑战国家金融法律法规的底线,也是挑战职业操守的底线,这是人性和商业道德的倒退和沦丧,根本不是金融创新。”

保监会主席项俊波也不止一次提到“保险姓保”的问题,他要求密切关注资金运用风险,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使资产负债错配风险管理成为常态,全面提高保险资产负债管理水平。(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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