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华种业股东质押4970万股 用于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

来源:挖贝网 2016-11-10 16: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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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贝网讯 11月10日消息,近日河南枫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枫华种业 证券代码:836531)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泽赋协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浙银汇地(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质押4970万股,用于合同编号为【资04-2016-007】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泽赋协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财产份额转让协议》、编号为【资04-2016-010】的《差额付款合同》义务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

据挖贝网了解,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泽赋协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浙银汇地(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质押4970万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9.10%。质押期限为质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义务人履行完毕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受让、差额补足等义务之日止。

据了解,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泽赋协同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累计质押枫华种业4970万股,占比39.10%,本次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据挖贝新三板研究院资料显示,枫华种业所在行业属于畜牧业,主营业务为种猪遗传育种与改良、种猪繁育与推广。2016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4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6.21%;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15.2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3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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