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29日下发《关于培育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意见》,计划到2020年,环保产业产值将达到2.8万亿元,培育50家以上产值过百亿的环保企业。到2020年,环境治理市场全面开放,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环境信用体系基本建立。
发改委表示,近年来,环境治理领域市场化进程明显加快,市场主体不断壮大,但综合服务能力偏弱,创新驱动力不足,恶性竞争频发,加之执法监督不到位、政策机制不完善、市场不规范等原因,影响了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巨大的市场潜力未能得到有效释放。同时,交易机制不明晰,市场体系仅处于起步探索阶段。
根据意见,将对环保产业推行市场化环境治理模式,大力推行特许经营等PPP模式,加快特许经营立法。创新林权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混合所有制等多种方式,鼓励和引导各方面资金投入植树造林。推动政府由过去购买单一治理项目服务向购买整体环境质量改善服务方式转变。
意见指出,要建立完善排污权、碳排放权、用能权、水权、林权的交易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基于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产品,探索实行公共资源的公开竞价及拍卖方式,形成价格水平随供求关系波动的市场化定价机制。
同时,鼓励多元投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农民合作社、民营林场、专业大户等参与投资生态建设项目。发展绿色信贷,支持排污权、收费权、集体林权、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等创新类贷款业务。鼓励企业发行绿色债券,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各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产业基金。
完善收费和价格机制,在2016年底前,设市城市、县城和重点建制镇将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调整至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建立完善城镇生活垃圾收费制度。
同时,改组成立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领域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现有中央企业为基础,探索改组设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并以此推进国有资产重组整合、股权多元化。
在此基础上,按业务属性和市场竞争程度,分类推进国有资本和各类资本股权合作,广泛吸引各类非国有资本进入,鼓励开展混合所有制,引导非国有资本参与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项目建设。在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高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稳妥推进员工持股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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