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相关规定,要求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机构依法开展直播服务。
《通知》内容梳理:
直播需持有许可证。机构及个人开展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应持有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和对应许可项目。
不得使用广播电视专有名称。未经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使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电台”、“TV”等广播电视专有名称开展业务。
直播前备案。开展直播活动前应将相关信息报属地省级以上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备案。
直播内容应合法健康。自觉抵制内容低俗、过度娱乐化、宣扬拜金主义和崇尚奢华等问题。
行业快速发展,内容有待净化。近两年来,网络直播迅速发展成为一种新的互联网文化业态,市场规模快速增长,截至15 年国内市场规模达到116.3 亿,用户数达到4.39 亿。大型直播平台每日高峰时间有数千“房间”同时在线,用户数达数百万人次,以斗鱼为例,每天访问量高达1500 万次,晚上高峰时段常有5000位主播同时在线开播。过快发展的副作用就是乱象丛生,鱼龙混杂,出现淫秽、暴力、教唆犯罪等内容,网络直播环境亟待净化。
从自律到监管,规范化大势所趋。目前网络直播平台主要有两类违规情形:一是演艺类直播平台提供含有宣扬淫秽、色情、危害社会公德内容的网络表演;二是游戏直播平台提供含有赌博、暴力、教唆犯罪内容的游戏内容展示。监管规范化是大势所趋,自律与监管从两个维度促进网络直播健康发展,推进行业格局成熟。
短期内容增速放缓,长期利于行业发展。短期涉案平台受到执法机构查处以及自律公约的严格限制,主播以及内容的增速会放缓,但长期来看有利于净化直播环境,行业健康规范地发展。
门槛提升,行业迎来洗牌。我们认为《许可证》的获得难度较高,根据广电总局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审批事项服务指南》,对照直播平台主体运营机构的创业公司,难点主要有:1)新申请单位现要求“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2)注册资本应在1000 万元以上。对于已经获得《许可证》但是没有对应许可项目的机构,进一步申请对应许可项目难度相对较低。我们认为大型平台会考虑申请或与持证方进行合作,而小型平台可能被迫退出市场。
新型社交娱乐方式渐成熟,直播+成为新风向。过去二十年,随着互联网发展,社交方式经历了文字-图片-语音-视频的演进,表现形式越来越丰富,可视性、互动性、实时性越来越强,网络直播成为新型社交娱乐方式并逐渐成熟。直播+成为新方向,未来直播将更广泛的应用在生活、工作、商务等诸多领域,引领互联网变革。
直播将迎内容战,专业程度渐提升。随着直播平台及商业模式不断成熟,以及监管趋严,优质的内容将受到追捧,行业内将围绕内容源、版权、明星等进行激烈争夺。PGC 模式也将不断蚕食UGC 份额,成为主流。
投资建议:从平台、内容及相关服务三方面精选标的
自有直播平台:巴士在线(我拍/blive),浙报传媒(战旗),宋城演艺(六间房),华策影视(猫空),恺英网络(板栗娱乐)。
投资直播平台:昆仑万维(映客),游久游戏(龙珠),奥飞动漫(斗鱼),光线传媒(呱呱直播)。
相关服务:网宿科技(提供CDN 服务)。
风险提示:系统性风险及风险偏好下行;直播行业及公司发展不及预期;政策变化及其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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