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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向*ST烯碳下发关注函:会计差错更正后是否改变2015年年报的盈亏性质

来源:证券时报 2016-07-28 08: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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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烯碳(000511)于近日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公告》,公司及子公司在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以下问题:未按规定核算部分融资费用;未按规定核算部分职工薪酬;未按规定合并抵消内部交易。

深交所对此高度重视,并于7月27日向*ST烯碳《关于对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要求*ST烯碳对有关事项进行详细说明,并请*ST烯碳会计师出具专项意见。

*ST烯碳的公告显示,2015年,*ST烯碳及子公司银基置业发生多笔融资交易,由此产生的部分资金拆借费、融资服务费等融资费用在其他应收款中列示,未按《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入当期费用。深交所要求*ST烯碳说明上述融资交易的背景,并逐笔列示交易金额、资金拆借利率、资金拆借费用、融资服务费用,详细说明正确的会计处理方式以及会计差错更正后对*ST烯碳2015年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说明上述资金拆借费和融资服务费是否构成资金占用或财务资助,并说明*ST烯碳是否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临时信息披露或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义务。

据悉,2015年*ST烯碳及子公司银基置业多名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领取的部分职工薪酬在其他应收款中列示,未按《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入费用。为此,深交所要求*ST烯碳说明部分职工薪酬应计入费用的金额,该部分职工薪酬费用的具体发生时间,并详细说明正确的会计处理方式以及会计差错更正后对*ST烯碳2015年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另外,*ST烯碳在编制2015年度合并利润表时,未按《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北京银新投资有限公司与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之间确认的咨询服务收入和管理费用进行合并抵消。此外,年审会计师表示上述对外投资未履行相应程序事项,且没有履行充分的信息披露规范规定。为此,深交所要求*ST烯碳说明上述业务是否真实发生,并说明*ST烯碳是否履行相应的临时信息披露或定期报告信息披露义务。同时要求*ST烯碳说明北京银新投资有限公司与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之间确认的收入和费用金额、相应正确的会计处理、合并抵消及会计差错更正后对公司2015年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ST烯碳2014年度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1亿元,201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6.75万元。深交所要求*ST烯碳说明上述融资费用、部分职工薪酬费用和未行合并抵消的收入和费用在会计差错更正后对2015年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影响,是否改变2015年年报的盈亏性质,从而触及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第(一)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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