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晚间,莫高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甘肃黄羊河农工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黄羊河集团”)的告知函,对莫高股份提起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撤销诉讼,目前已获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受理。
《受理案件通知书》显示,法院于7月14日收到黄羊河集团诉莫高股份决议撤销纠纷起诉状,并予立案审理。莫高股份表示,未收到法院《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对具体案件事实和理由暂不知晓。
现行《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而莫高股份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系5月18日作出,公司第一大股东此番起诉,显然是经过精心准备后掐点出击。
莫高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为甘肃农垦集团,通过黄羊河集团与甘肃省农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直接与间接合计持有莫高股份28.71%股份。而合计持股仅占5.1%的举牌方金陵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华富,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追加临时议案后,以小搏大,顺利将三位非独立董事送入莫高股份董事会,与实际控制人甘肃农垦席位旗鼓相当。在此过程中,有六名表决意见一致的其他股东,齐刷刷地站在了金陵控股一边,成为主宰董事会格局的决定性力量。
这一异常现象引起上交所两度问询,要求核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并出具了股东工商登记信息、股票交易IP地址等证据。莫高股份于6月21日公告首次承认,六名股东中的永新华韵、宁波宏创于6月20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由于6月20日双方合计持股占莫高股份9.153%,因此二者一致行动人的追认,有可能引起触发举牌交易规则的争议。
查看金陵控股董事长王广宇资料,“王广宇,男,甘肃人,……,现任华软投资总裁、金陵投资控股公司董事长。”莫高股份股东大会背后的控制权之争藏着颇多跷蹊之处,随着进入司法程序,法庭上的举证质证有望将隐匿在此次举牌后的资金流动大白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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