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在券商的风控新规征求意见中,IPO先行赔付承诺将被列为特定风险资本准备项进行核算,这意味着,落地后的先行赔付机制将对券商构成风险资本的占用。根据计算表拟定,“先行赔付承诺”项的风险资本计算标准为按照5%来计提,而计提基数则将按照发行金额的50%来计算先行赔付承诺的期末金额。
本报记者 松壑 北京报道
年初监管层宣布落实的IPO先行赔付机制正在渐行渐近。
而伴随着IPO的“先行赔付”机制落实预期的临近,其对保荐券商方面风控指标的影响或已初现端倪。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有关先行赔付机制的自律细则虽然尚待落地,但先行赔付科目已经被拟纳入证券公司的风险资本准备作为扣除项计提。
据日前监管层公开征求意见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的规定》(下称风控新规),在其配套的《证券公司风险准备计算表》(下称计算表)中明确,“证券公司IPO先行赔付承诺”将按照5%比例计提风险准备,而其计提基数则将为发行金额的50%来计算。
在业内人士看来,这一计提要求的更大意义,在于对券商在IPO项目的合规保证上形成较强的震慑作用,一旦出现欺诈发行或信披违规,保荐券商或将承担较大的连带责任。但另有分析人士认为,这一规定或将在财务层面上对券商从事IPO项目的积极性构成了影响。
先行赔付将计风险准备
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此前透露,未来监管层将基于先行赔付措施的自律定位,按程序由证券业协会制定专门的制度规则,明确先行赔付的条件,标准和程序等具体规则。
虽然上述具体规则尚待出炉,但先行赔付承诺对券商风控指标的影响已经逐渐浮出水面。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在券商的风控新规征求意见中,IPO先行赔付承诺将被列为特定风险资本准备项进行核算,这意味着,落地后的先行赔付机制将对券商构成风险资本的占用。
根据计算表拟定,“先行赔付承诺”项的风险资本计算标准为按照5%来计提,而计提基数则将按照发行金额的50%来计算先行赔付承诺的期末金额。
这意味着,实际计入风险资本准备的数额将为当期保荐承销发行总金额的2.5%,即一家券商年内帮助IPO客户实现总计50亿元的新股发行,那么其中需要计提风险准备的部分就是1.25亿元。
在业内人士看来,若按照50%来计算先行赔付承诺金额,一年内券商保荐机构如为过多的IPO客户实现了上市发行,也将对证券公司的风控指标带来一定冲击,而这或对一些业务相对激进的券商带来不利。
“50%来折算发行金额计提风险准备,那么如果一家券商一年内实现多家客户上市,发行金额做大后,风险准备提高会对风控指标带来压力。”上海一家券商准保代表示,“有的券商是比较激进的,之前还有一年上好几个项目那种,如果现在让发行金额也计入风险准备,那么这些IPO团队的策略也将面临改变。”
也有分析人士指出,先行赔付承诺被纳入风险准备后,也意味着IPO业务将不再是券商的一项无风险的卖方业务,风险准备提高对风控指标的影响,将让券商在选择IPO项目体量时,与自身净资本实力相匹配。
“实际是把IPO项目的规模和券商的资本金实力相挂钩了。”北京一家中型券商非银金融分析师表示,“这意味着IPO业务将对券商的净资本构成要求,资本体量更大的券商接大项目更容易,而小券商可能会更多选择同等体量的企业。”
在其看来,先行赔付承诺的风险准备占用也将对部分“偏科”于投行优势的券商构成影响。“比如中金公司,从历史看他们会比较多的围绕一些大企业来做,这类公司发行规模也多,但是中金从资本金规模上却算不上一线券商。”
部分中小券商承压?
不过,从实际的风险准备折算来看,当前IPO业务对券商风控指标的整体影响十分有限。
据Wind数据显示,2015年的IPO企业募资总额约为1578.29亿元,按照2.5%测算,其实际占用的风险资本仅增加了39.46亿元。
而有业内人士指出,由于去年存在IPO停发窗口,也让IPO业务的发行规模较预期出现缩水,而随着未来IPO审核市场化程度的推进,不排除未来IPO的年募资额会有所增加,而这将对该项下风险准备增加带来不确定性。
而具体到个别券商,其IPO业务规模与资本体量的不成正比,可能也将在一定程度受到风险准备指标的牵制。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根据wind数据统计发现,部分中小券商的IPO业务发行金额排名较为靠前,例如瑞银证券达到206.95亿元,华林证券约为60亿元,而中金公司则为44.59亿元。
而在净资本层面,截至2014年底的数据显示,瑞银证券净资本仅为15.49亿元,排名83位;中金公司则以45亿元,排43名,而华林证券则更低仅为13.56亿元,排名在88位。
“把IPO先行赔付纳入风险准备考量某种程度上对一些专注IPO业务的券商带来指标上的提醒。”前述准保代称,“因为一旦出现保荐需要担责的财务造假或信息披露问题,这种先行赔付压力不是这个体量就能承受的。”
该准保代同时认为,先行赔付承诺计入风控参数,其更大意义在于对IPO过程中,部分中介机构履责不到位等乱象进行震慑。“这个指标的纳入说明先行赔付不是说说看,而是实践中可能被执行的,这也是在打消券商们的侥幸心理。”
不过,对于IPO先行赔付纳入风险准备一事,也有投行人士表达了反对意见。
“没有道理把所有的IPO发行金额都算成风险准备基数,因为出现先行赔付情况的也是极少数。”申万宏源证券一位投行人士认为,“至少应该确保,在确认承担先行赔付责任及具体数额之前,不让风险资本准备和净资本受到先行赔付承诺的影响,不然会让投行失去卖方业务的本意,也会对投行开展IPO业务的积极性带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