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暴风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获通过
证监会7日晚间公告称,海航基础、天舟文化两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获得有条件通过,暴风科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未获通过。
以下为公告全文:
并购重组委2016年第41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41次会议于2016年6月7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有条件通过
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获通过
二、审核意见
(一)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本次交易未能足额募集配套资金对标的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及应对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二)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请申请人补充披露标的公司承诺利润实现的依据及业绩预测增长的合理性。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评估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部。
(三)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的审核意见为:
申请材料显示,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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