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了解,证监会正在制定《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草案)》(下称《办法》),这是券商开展经纪业务以来,首部对证券经纪业务进行集中统一规定的部门章程。
据了解该办法涉及到了多方面内容,包括券商对客户交易新闻的管理、放松证券交易佣金标准等。此外,对券商从事经纪业务提出了新的监管要求,并加大了问责机制。
其中,关于佣金率的规定最为外界关注。对于券商来说佣金大战进行已久,且佣金的盈利空间大为压缩。但关于佣金的竞争一直未停止,甚至有券商推出低于服务成本的佣金率。但在《办法》中明确规定,不得收取低于成本的服务成本,禁止“零佣金”、“免费”等语言进行虚假宣传等。
经纪业务监管力度加大
记者了解到,正在制定的《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草案)》共涉及到七方面内容,包括明确定义了证券经纪、加强账户实名制要求并强调了证券公司的审核义务、强调券商对客户交易行为的日常管理、放松了证券交易佣金的收取标准、要求券商对分支机构实行分类分级管理等。
此外办法中规定,券商需肩负实名制三大义务,分别是强化证券公司“了解你的客户”、 明确开户环节、强调券商的审核义务。除了上述三大义务外,草案还要求券商健全账户管理机制和明确账户使用环节的实名制。
新规对券商提出了新的监管要求,券商应该对投资者的违规交易行为及时采取管理措施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包括明确客户应当直接向为其开立账户的证券公司发送交易指令;强化证券公司交易指令审核职责;要求证券公司建立健全客户交易监控机制;规定异常交易行为的认定标准由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同证券交易场所另行制定。
在监管加强的同时也加大了券商的问责。例如强化了对证券公司管理客户、管理员工不力的问责措施以及明确了有关外包合作的问责措施。
上海一位券商人士认为,新规或将有利于券商的创新业务。例如,办法指出,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委托协议中与客户约定具体的服务价格。并可以根据客户的交易方式、交易量等因素自主与客户约定服务价格。
“交易量、交易频率不同佣金也会不同,在今后券商和私募等机构的合作中可能会有新的交易方式和模式的出现。”上述券商人士告诉记者。
禁止佣金率恶性竞争
《办法》中关于佣金的规定已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管理办法》的第四部分,放松了证券交易佣金的收费标准。多位券商人士认为,该方面也是对行业影响最大的。
“虽然券商都处在转型期,但经纪业务仍是占大头的。佣金率大幅下滑的可能性较低了,因为已经很接近成本了。”北京一位券商研究员认为,可以参考美国投行经纪业务,即采用多元化的佣金结构。
事实上,券商的佣金战一直在暗自进行。多家券商营业部人士告诉记者,此前大部分地区就已降低了佣金,只有少数地区未降。“基本都在成本线了,万一甚至都有开户的。”上海一家券商营业部人士告诉记者。
降佣血拼,会造成行业恶性竞争。不过在新规中明确规定,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证券交易佣金,不得收取的佣金明显低于证券经纪业务服务成本,使用“零佣金”、“免费”等语言进行虚假宣传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有关反不正当等行为。
此外,新规针对佣金不透明、盈利模式单一等也提出了相应的监管要求。例如针对佣金不透明,纠纷较多问题,要求证券公司对佣金收取标准在公司网站、营业场所进行公示,同时必须在证券交易委托中与客户约定具体的服务价格。
针对经纪业务盈利模式单一,价格战屡禁不止问题,不再强制要求佣金收费必须与交易金额挂钩,引导证券公司通过差异化服务满足客户多样化要求;针对证券交易相关收费关系不清、责任不明问题,要求券商将自身收取的佣金与代其他主体收取的各类费用单列,并按照规定提供给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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