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高新(600701)曾经于2015年7月3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第 151586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并于2015年10月13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 151586 号《中止审核通知书》。
在于2016年3月16日取得工信部和财政部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文件后,工大高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恢复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的申请》,并于2016年3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中国证监会第 151586 号)。根据前述通知书,中国证监会决定恢复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目前,工大高新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逐项落实并详尽核查,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完成了对所涉及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公司本次资产重组事项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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