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对*ST博元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据上交所发布消息,2016年3月21日,上交所发布《关于终止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公告》。上交所表示,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决定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博元或公司)股票终止上市。*ST博元成为证券市场首家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被终止上市的公司。对此,上交所有关负责人就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因*ST博元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应如何追偿”这一问题,上交所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就*ST博元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投资者可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对*ST博元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上交所还表示,另外,《退市意见》和上交所《股市上市规则》也就投资者权益保护作了安排。针对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被终止上市的公司,将“对民事赔偿承担作出妥善安排”,列为了重新上市的条件之一,公司只有符合该项条件,才有可能申请重新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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