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减持新规 承诺增持补救
亚星锚链重要股东被指违法成本低
财信网减持新规实施近两个月,已有上市公司股东踩上 “红线”。亚星锚链(601890)近日披露公司股东减持违反减持新规。对此公司称,该股东因个人理解偏差导致违反相关规定,主动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并增加了未来增持的承诺。
大股东女儿违反减持新规
据公告,亚星锚链控股股东陶安祥的一致行动人陶媛在3月7日晚间,向证券部门告知了其于3月7日当日通过上交所竞价交易系统减持85.95万股,成交价格10.22元/股。减持后,陶媛仍持有932.84万股股票。2014年年报显示,陶安祥与陶媛为父女关系。
证券部门对上述交易行为进行核查申报时发现,上述减持行为违反了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规定,应及时向投资者披露减持情况并制订补救措施。
今年1月7日,针对市场高度关注的减持解禁期到来的问题,证监会正式发布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并宣布自1月9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为避免《18号文》到期后出现减持高峰,稳定市场预期,又兼顾中长期供求平衡,满足大股东持股适度合理流动的需求,大股东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提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在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承诺增持补救被指违法成本低
对于该事项的处理,亚星锚链表示,陶媛就本次因个人理解偏差导致违反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向投资者表示诚挚的歉意,并主动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值得关注的是,在发布上述公告后,公司又在随后披露了一份更正补充公告,比较来看,对于事项处理情况,增加了一条增持承诺——“并于法律法规允许其增持的时间窗口开启后通过二级市场增持85.95万股。”
上述公告披露后便引起投资者的不满,“违法成本太轻了。”“违规操作无成本,应该重罚,要有制度约束,对违规要有敬畏感,这样才能维护国家的尊严,保证中国股市的健康发展。”也有投资者表示,为何公司股东以承诺增持作为补救?如果时间窗口开启时股价跌在10元以下,会不会刚好高抛低吸了?
“减持为股东个人行为,并不是不看好公司发展。承诺增持是股东自己提出的,六个月后股价表现如何也不清楚。”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近日致电亚星锚链,公司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