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连四度举牌,将持股比例提升至20.0554%,一跃成为成都路桥(002628)第一大股东。两个多月时间,李勤斥资11亿元大肆扫货。与如此迅速的举牌行为相反,李勤未能按交易所规定时间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快一慢反差明显。
成都路桥2月29日晚公告称,成都路桥于2016年2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李勤增持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问询函》,并于当日将《问询函》转交股东李勤。李勤于26日向深交所报送了《李勤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
针对未来计划,李勤回复称,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成都路桥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明确计划以及其他购买或置换资产重组的明确计划,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成都路桥主营业务或者对成都路桥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暂无调整成都路桥现有分红政策的明确计划。但他回复称,拟通过成都路桥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向成都路桥推荐合格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
对于深交所要求其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尽快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履行信披义务问题。李勤回复称,截至2016年2月17日,累计增持成都路桥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达到1.48亿股,占成都路桥总股本的20.0554%,成为成都路桥第一大股东。其称,由于时间紧迫,聘请的财务顾问对此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核查意见正在准备中,无法于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称,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李勤提交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文件。
由于李勤成为成都路桥大股东,因此,其还应当聘请财务顾问对上述权益变动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出具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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