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机床终止股权转让、定增,公司股价开盘毫无悬念地躺在跌停板上,后虽有巨额买盘资金推动回升,但最终收盘仍逆势大跌3.9%。与股价同样无力的,还有公司面对上交所一系列关于“信披遗漏”监管质疑的回复。
昆明机床2月17日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沈机集团和紫光卓远的股权转让事项未在三个月内(即2016年2月8日前)完成国资审批程序,股权转让协议自动解除,且双方不再延期,项目终止。此外,由于本次股权转让终止,原潜在控股股东紫光卓远提出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也将终止,紫光卓远关联方启迪科服已表示不再认购定增股份。
回溯公告,2015年10月9日,昆明机床披露,公司第一大股东沈机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方式转让公司25.08%股份。11月11日,公司公告,沈机集团最终确认受让方为紫光卓远,双方于11月10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为6.78元/股,总价9.03亿元。此后,昆明机床于11月12日披露定增方案,拟以9.44元/股向启迪科服、深圳万安兴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计发行7415.25万股,募资不超过7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就最新公告来看,为何此前公司从未披露过“协议约定三个月期限”条款?相关双方是否真心实意地切实积极推进股权转让事项?公司为何迟迟不发布风险提示却直至协议约定期限最后一个交易日才发布提示性公告?种种疑点引起上交所的关注。
面对独独遗漏披露“股权转让协议3个月内未完成相关国资审批程序则自动解除等重大信息”的质疑,昆明机床的辩解颇显拙劣且难自圆其说。公司表示,此因“时间紧迫,未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最终正式版本复核就上传了公告”所致,并且事后也未发现差异。但是,查阅公告可以发现,沈机集团和紫光卓远同样未在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上述“3个月期限”的关键条款。
三方不约而同“疏漏”同一关键条款,颇显蹊跷。对此,有分析人士表示,约定3个月期限,显示出该项股权转让诚意之不足。“国有股权转让的审批涉及较多环节,一般耗时较长,但本次股权转让却设计了三个月完成审批的生效条件,且三方又均”疏漏“披露该关键条款;此外,公司的公告也语焉不详,这都让人不得不怀疑其耐心和诚意。”
鉴于此,上交所要求公司披露“是否积极推进向相关政府或国资部门的报批工作”。公司披露报批的具体时间和进度安排显示,沈机集团于2015年11月23日将股权转让请示报送沈阳市国资委,市国资委请示报送沈阳市政府并于2015年12月15日得到批复;此后,市国资委就股权转让请示报送辽宁省国资委及辽宁省政府,并于2016年2月4日取得辽宁省政府的批复;公司同时表示,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沈机集团还未获得国务院国资委的相应审批/备案程序。可疑的是,公司并未说明在2月4日后沈机集团为何不曾向国务院国资委申报,以及为何不能延长限制期限。
而面对“最后一个交易日发布提示公告”的问询,昆明机床只是坦言其确实存在风险提示不及时、不充分,违反了相关信披规定。
由此,有投资者质疑公司蓄意隐瞒关键条款、拖延披露重大风险、配合二级市场炒作。市场数据显示,在昆明机床去年11月份披露了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后,公司股价曾连拉4个涨停,由11.62元最高涨至17.66元,而停牌前交易量出现异常放大。
面对可能的退市风险警示,上交所要求公司披露后续在改善生产经营方面拟采取的措施,并充分提升相关风险,但从公司回复看,公司对于未来的战略计划仍旧朦胧不清,难以给投资者以明确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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