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分层政策正式稿究竟如何改动?细节牵动人心。
征求意见稿发布近两月以来,企业冲刺“标准一”和“标准三”可谓紧锣密鼓。有迹象表明,凑足200人股东、凑齐6家做市商、凑满6亿市值,已是部分企业疲于奔命的目标。
有企业私传英雄帖征集股东,有企业打折贱卖股份给做市商,还有企业苦心孤诣拉升市值,“每天进步一点点”。
假如分层政策临阵变卦,这一切恐怕就“白折腾了”,个中爱恨,历历在目。
市场的普遍预期是,创新层企业会得到更好的流通性支持,背后是针对创新层的政策“小灶”。
当挂牌企业总数从2015年的数以千计,达到2016年的数以万计,是“泯然众人”还是“众星捧月”,俨然仅在首次分层一战底定。
笔者认为,分层政策承载了太多迫切的期待,而这些期待不尽合理。
全国股转系统高层公开表态,强调分层为“需求引导性的渐进分层”,“是市场自然的遴选结果,但与此同时也要做好有效引导”,“从服务和监管两方面实施差异化制度安排”。
可以预见,分层固然为市场选择,但并不意味着监管层作壁上观;分层固然是当务之急,但并不足以促成制度跃进;分层固然如鲤跃龙门,但并不能忽视创新层企业所需承担的义务和风险。
从各大券商2015年11月底测算的创新层企业数量来看,彼时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0-500家之间,约占当时挂牌企业总数5%-12%,远远低于市场此前普遍预计的“二八分”。决策者对“优中选优”的坚持,一开始就与市场“皆大欢喜”的希望相左。
笔者预计,企业界冲刺创新层的骚动,将促成决策者的反制措施。
事实上,围绕首次市场分层的博弈,凸显了新三板目前的困境。这个问题可以再具体描述为:如何在流动性有限的条件下,令投资者“投票”选出市场上最优秀的企业?
严格的投资者入场门槛已经成为新三板“创新”和“包容”的护城河和生命线,但随之而来的则是流动性有限的弊端。试想,假如没有如此之高的股权集中度和如此清淡的二级市场交易量,岂存企业上下其手的运作空间和“低廉成本”?
这对顶层设计而成的中国新三板市场,无疑是艰难的平衡,不可一蹴而就。
尤为重要的是,冲刺创新层行为的潜在成本不可小觑:部分企业征集股东的行为有违市场公平;操作营收指标的行为埋下业绩炸弹;凑满做市商家数和市值的行为轻则扭曲企业估值,重则涉嫌操纵市场和利益输送。
从2015年年底以来监管层一系列措施来看,笔者认为2016年将是新三板沉淀、整顿、精耕的一年。在挂牌企业数以万计之时,完善公司治理、强化中介责任、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监管层将责无旁贷。新三板企业作为公众公司的维护成本将提高,强制摘牌和主动摘牌将不再罕见。
开局动荡的2016年,资本聪明且谨慎,真正优秀的企业扎实练好内功方为正道。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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