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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加码燃煤电厂污染三方治理 六股洗尽铅华

证券之星 2016-01-26 13: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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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编者按】重要信息:发改委、环保部、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在燃煤电厂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主要区别在于特许经营模式下燃煤电厂污染治理设施投资、建设主体为第三方服务企业,而委托运营模式下投资、建设主体为电力企业本身。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文中提及个股仅供参考,不作为买卖建议。

环保行业周报:政策加码,燃煤电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将加速推进

类别:行业研究 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员:陈俊鹏 日期:2016-01-26

一周观点:

重要信息:发改委、环保部、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在燃煤电厂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光大观点:我们认为随着《意见》的出台,相关配套的国家及地方性价格、财政、融资、奖励等优惠政策细则将陆续推出,燃煤电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范围、规模均将加速扩张。我们看好目前项目运营总量已初具规模、有丰富运营经验的企业,建议关注中电远达、清新环境、国电科环。

《意见》目标:到2020年第三方治理范围、规模进一步扩大

截至2014年底,我国燃煤电厂烟气脱硫、脱硝特许经营规模分别达9700万千瓦、3300万千瓦,分别占燃煤机组总装机容量的11.8%、4.0%。为进一步提高燃煤电厂污染治理工程建设质量;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提高社会资本参与比例;发挥环境服务公司的专业优势、促进环保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提出,将进一步推动燃煤电厂第三方治理规模扩大,并将其服务范围从过去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治理领域全面扩大至废气、废水、固废等环境污染治理领域。

两种经营模式,为电厂第三方治理提供全面选择

《意见》中明确指出,燃煤电厂第三方治理主要分为特许经营、委托运营两种模式。其主要区别在于特许经营模式下燃煤电厂污染治理设施投资、建设主体为第三方服务企业,而委托运营模式下投资、建设主体为电力企业本身。两种模式为已完成或还未完成污染治理设施投资、建设的发电企业均提供了第三方治理的选择机会。

四项优惠政策,为《意见》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意见》中还提出,将积极推动国家及地方性价格、财税、融资、奖励等优惠政策的出台及落实。我们认为随着环保标准的逐步提升,发电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收益逐步下滑,而优惠政策的推出将提高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的盈利能力,从而推动《意见》目标的顺利达成。

一季度投资组合:天保重装、天壕环境、东方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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