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拟斥资6.57亿元投资电池材料项目建设
格林美 002340
研究机构:信达证券 分析师:范海波,吴漪,丁士涛,王伟 撰写日期:2015-11-03
事件:2015年11月2日,格林美公司发布公告,其全资子公司荆门格林美拟投资65,650万元,用于年产5,000吨镍钴铝(NCA)三元动力电池材料前驱体原料、年产10,000吨动力电池用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以及年产10,000吨镍钴锰(NCM)三元前驱体原料的动力电池材料项目建设。
点评:
电动汽车充电政策出台,利好行业。2015年9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意见》中明确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或预留建设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分别为100%、10%、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建一座公共充电站。充电基础设施是新能源汽车的重要配备,上述政策的出台利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长期发展。我们预计,新能源汽车的销售将迎来放量增长期,因而对动力电池的需求也将大幅增加。
拟斥资6.57亿元投资三个电池材料项目建设。格林美全资子公司荆门格林美拟投资65,650万元,用于三个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材料项目的建设:1)年产5,000吨镍钴铝(NCA)三元动力电池材料前驱体原料,项目总投资10,550万元,建设期1年,正常生产年份销售收入为33,000万元,税后净利润为3,521万元,投资回收期为5.68年;2)年产10,000吨动力电池用镍钴锰酸锂三元正极材料,总投资为23,500万元,建设期18个月,正常生产年份销售收入为100,000万元,税后净利润为8,692万元,投资回收期为6.48年;3)年产10,000吨镍钴锰(NCM)三元前驱体原料的动力电池材料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为31,600万元,正常生产年份销售收入为69,000万元,税后净利润为6,569万元,投资回收期为7.32年。2014年,公司电池材料销售量突破10,000吨,占国内市场的25%以上,以上三个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电池材料业务将进一步扩大;此外,三个项目合计的年销售收入为20.2亿元,年税后净利润为1.88亿元,预期将为公司业绩带来新增长点。
盈利预测及评级:按照公司最新股本,我们预测公司15-17年实现EPS为0.24、0.36、0.47元。按照2015年10月30日收盘价,对应PE分别为56、37、28倍。继续维持“增持”评级。
风险因素:政府客户回款周期长;政策变动的风险;项目履行未达预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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